5月2日,道县法院执行干警成功执行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假日期间帮助当事人解决困难,完成执行工作。
2020年5月3日,被执行人蒋某生之子A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搭乘同学B、C与申请执行人林某祥夫妇乘坐的二轮摩托车相撞,此案经交警部门调解未果后,林某祥夫妇向道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赔偿经济损失。法院经过审理认定,判处被执行人蒋某生应赔偿申请执行人林某祥夫妇55000余元。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蒋某生一直没有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2022年4月26日,申请执行人林某祥夫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过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蒋某生正在深圳某化工公司务工,承办法官拨通立刻拨通执行人电话,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据了解被执行人因妻子重病治疗导致经济困难无法履行判决结果。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的难处,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取得联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经过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沟通交流,申请执行人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愿意放弃1万元左右的经济损失。为尽快完成本次执行工作,5月2日上午,承办法官放弃休假将双方当事人约至道县法院执行局,双方最终达成了由被执行人一次性给付申请执行人4万元经济损失的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蒋某生当即将筹集到的4万元现金交到申请执行人林某祥手中,此案顺利执行完毕。
长久以来,道县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帮助群众尽快维护权益,他们假日“不打烊”,“5+2”、“白+黑”已是常态,他们用行动化解双方在执行过程中的矛盾,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不断推动“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走深走实,让执行工作“有速度”、”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