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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湿地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转交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 2023-11-10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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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道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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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自然保护地生态问题整改销号实施办法(试行)》(湘林保〔2023〕9号)《湖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湿地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转交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林湿函〔2023〕63号)等要求,我县对“省林业局转交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湿地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个性问题”进行了整改。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全力推进,已完成问题整改工作任务,现对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描述

道县还存在非法采砂、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直排等现象,湿地保护执法力度不够。

整改目标

以问题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湿地资源保护,对在湿地范围内非法采砂、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直排等破坏湿地资源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严厉打击,促进全县湿地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整改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完成省林业局转交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湿地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指出问题的整改销号工作任务,成立专门的问题整改销号工作领导小组。

2.组织开展核实。对全县湿地资源非法采砂、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直排等现象开展核实,发现问题能立行立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不折不扣整改到位。

3.压实工作责任。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工作步骤、完成时限、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等。做到一个问题一个方案一套班子一抓到底,对工作进度适时进行调度,推动工作责任落实。

4.加大执法力度。林业、环保、水利等湿地保护职能部门应严格履行湿地保护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并相互协作,形成打击合力;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湿地保护联合执法检查。

四、整改完成情况

1.成立领导小组。为全面完成省林业局转交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湿地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指出问题的整改销号工作任务,县政府成立了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相关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问题整改销号工作领导小组。

2.制定整改方案。为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切实完成省林业局转交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湿地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指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任务,县人县人民政府制定了《湿地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转交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

3.组织开展核实。县水利局组织人员对全县湿地范围内非法采砂违法行为开展了调查核实。经核实,未发现非法采砂行为。市生态环境局道县分局组织人员对全县湿地范围内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直排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未发现工业废水直排现象。发现立行立改问题5个,蚣坝、祥霖铺等5个乡镇生活污水入河排污口不符合环保要求,相关乡镇进行了规范化建设,设置了标识标牌,标识标牌注明了排污口名称、编码、监管主体和监督电话。

4.强化执法检查。为切实加强湿地保护,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和《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进一步加强我县湿地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县政府办制定下发了《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湿地保护荼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道政办函〔2023〕41号),进一步强化了部门协作配合,开展湿地保护集中整治行动形成工作合力。

5.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发挥“林长制”、“河长制”各级林长、河长的湿地巡护监测职能。进一步扩大社会参与,充分发挥志愿组织的志愿巡护作用,切实守护好一江碧水。

 五、整改时限

2023年12月31日。

根据有关规定,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道县林业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6月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46-5223520

  联系地址:道县西洲街道办事处文化路163号道县林业局

                               道县林业局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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