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函〔2019〕16号)和《关于扎实推进永州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提示函》(永环改办〔2021〕42号)要求,现将我县专项督察指出的问题一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销号前公示,公示时间:7月5日-7月9日,为期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联系永州市生态环境局道县分局,电话:0746-5222586,地址:湖南省永州市生态环境局道县分局 。
反馈问题 |
定力保持不够。个别领导干部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解不够深入、落实不够有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仍存在“上热、中温、下凉”现象,压力传导不到位,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打折扣。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部分地方没能很好地处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出现弱化,认识出现偏差,将经济下行归结于环境监管过严的错误认识有所抬头,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劲头发生松动。 |
整改目标 |
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长江大保护等重大国家战略的重要性认识进一步深化,新发展理念进一步树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增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有效形成,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取得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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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时限 |
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
整改完成情况 |
1.道县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县委常委会、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县政府常务会等专题学习内容。及时传达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位。 2.县委、县政府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突出位置,2021年县委召开7次常委会议、县政府召开8次常务会议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每月对夏季攻势进行调度点评。2022年召开2次县委常委会、2次县政府常务会和1次县生态环境保护会议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制定出台了《道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明确了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直相关部门及乡镇、村的工作职责。 4.印发了《2022年道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道县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2022年道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清单》等文件。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等中央、省交办督办问题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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