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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县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
  • 2016-11-09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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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县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考核办法

(征求意见稿)

道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5年12月10日

推进全县新阶段精准扶贫,切实发挥驻村帮扶工作队的抓手作用,确保全县精准扶贫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贫困村、贫困户,加快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根据《中共道县县委关于加快推进精准扶贫开发工作的决议》、《中共道县县委、道县人民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加快推进精准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县直和省、市驻道单位选派干部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一、驻村帮扶干部选派

1.队伍组建。根据《从县直和省、市驻道单位选派干部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部分市管企业、学校和部分省、市驻道单位由2-3个单位组建一个工作队,帮扶一个贫困村。每个工作队明确一个牵头单位,一般由2名干部组成帮扶村所在乡镇(街道)安排1名干部联系协调。

2.人员条件。为确保驻村帮扶工作队的整体素质,提高帮扶质量,选派驻村帮扶的干部应政治素质高,热爱农村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能力,作风扎实,身体健康,甘于奉献,廉洁奉公。队长人选必须是中共党员、科级以上干部

 3.队员选派。驻村帮扶工作队员由帮扶牵头单位与其它后盾单位协商后确定,所派人员由派出单位党组(党委)集体研究后,报市委组织部基层党建办和市扶贫办审定批准。人员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中途更换,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换的,须提前报审批单位批准,做好驻村帮扶工作移交后及时更换。

4.按时进驻。驻村帮扶工作队组建后,按照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时间要求,及时进驻帮扶村开展工作,不得无故拖延。

二、驻村帮扶工作任务

1.挂任职务。各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任驻点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驻村帮扶期间,党组织关系转至帮扶贫困村所在乡镇党委,由乡镇党委下发任免文件

2.制定帮扶规划。驻村工作队进驻帮扶贫困村后,要全面深入调研,摸清贫困村的基本情况,找准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原因症结,科学制定帮扶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好驻村帮扶各项工作。

3.加强班子建设。工作队长切实履行第一书记职责,大力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协助抓好村“两委”班子建设,指导帮扶村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建设和完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服务设施等,帮助村级班子提高工作创新能力、领导发展能力、凝聚群众能力和依法办事能力,发挥农村党员致富带富能力和先锋模范作用,打造一支“永不走的工作队”。

4.实施精准帮扶。按照中央、省、市、县委精准扶贫战略部署,围绕道县“1+X+部门配套方案”政策体系,落实各项推进精准扶贫的政策措施。

一是帮扶对象精准识别。摸清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口基本信息,开展贫困户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建立数据库;准确掌握贫困村、贫困户需求,深入分析致贫原因,按照“五个一批”要求,列出需求清单,制定到村到户帮扶措施,做到底数清楚、扶持精准,动态管理、有进有出。

二是目标任务精准对接。紧紧围绕市委决议和实施意见明确减贫摘帽工作目标,结合全面小康建设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减贫计划,明确贫困村、贫困户脱贫时序,制定“任务书、时间表、施工图”,倒排工期、挂图作业,逐户逐人落实责任措施

三是帮扶内容精准落实。重点是扭住扶贫攻坚行动确定的“六大突破”,突出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富民产业培育、社会事业发展等工作,加快水、电、路、房、易地扶贫搬迁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按期实现村村通路、户户通电、安全饮水、住无危房的目标;加快实施“一村一品”产业培育工程,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开展技能培训和劳务输转,协调落实贫困农户扶贫贴息小额贷款,实现村有致富主业、户有致富门路、劳动者有增收技能。落实教育、卫生、文化、科技、就业、社会救助保障等行业扶贫计划,帮助群众解决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困难和问题。

四是帮扶措施精准到位。积极整合各级各类资源政策,帮助贫困村集中资金用于重点扶贫项目和贫困户、贫困人口脱贫认真组织实施好到村到户到人资金项目的衔接立项、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验收评估;统筹整合盘活村级资源和资产,积极培育、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深入宣传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教育引导贫困村群众转变思想观念、激发内生动力,增强“造血”功能夯实基础强化治理,健全完善村级民主管理制度,落实“四议两公开”,引导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指导完善村规民约,弘扬文明新风,配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促进邻里和谐、村组和谐做好社会帮扶的争取和对接工作,动员企事业单位、非公企业、个体工商户、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到村到户帮扶工作。

五是项目资金管理精准。驻村帮扶项目按照项目管理原则,进行充分调研论证后申报立项,项目批复后,按照项目实施要求,落实项目预算评审、招投标和公告公示制。项目实施过程中,组织村民代表加强项目质量监督。项目完工后,根据项目验收要求及时组织验收,并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公布,定期进行决算审计。

5.建立帮扶台账。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一进二访”活动,广泛动员帮扶单位领导干部开展结对帮扶,帮扶贫困村中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都有帮扶责任人,有明确具体的帮扶措施,有实实在在的帮扶效果

6.注重示范引领。及时总结贫困村、贫困户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好经验、好做法,注重发现、培育、总结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驻村帮扶工作保障

1.待遇保障。干部驻村帮扶期间与单位工作脱钩,党组织关系转至帮扶村,岗位职务、行政关系、工资关系均保留不变。给予驻村干部一定的伙食补助和工作经费,照省规定,驻村干部伙食补助每人每天30元,办公经费每村每年不少于5000元,由派出单位安排。

2.培训提高。实行驻村帮扶工作队年度培训制度。由精准扶贫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分期分批对驻村干部每年培训1—2次,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5,培训时间计入驻村帮扶时间。要紧扣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年度精准扶贫工作任务和精准扶贫中的实际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3.服务保障。所在乡镇(街道)和帮扶单位要积极主动为驻村帮扶工作队创造必要的生活和工作条件,帮扶所在乡镇(街道)要明确一名干部负责每个驻村帮扶工作队的工作联系协调和服务保障。驻村干部食宿可安排在村委会

四、驻村帮扶工作管理  

1.保证驻村时间。驻村干部要集中时间精力开展帮扶工作,严禁“走读”现象,确保每年达到200个工作日以上(含因公出差、开会和培训)。合理安排休假休息时间。由队长负责制定年度休假计划,采取轮休、调休等方式集中休假,确保工作队每天有人驻村值守。

2.严格管理制度。驻村帮扶工作队要制定工作、学习、考勤、廉洁自律、作风建设等相关管理制度,并上墙公布。要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因事外出3天以上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队长请假由县基层办、县扶贫办审批备案。队员请假由队长审批。

3.坚持工作汇报。及时向所在乡镇党委政府沟通衔接,县基层办、扶贫办和干部驻村工作机构、联村单位以及联村帮扶的县级领导请示汇报工作,反映工作进展情况

4.加强总结宣传。按时上报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工作总结、数据报表等材料。

五、驻村帮扶工作考核

1.年度考核。 驻村帮扶工作队实行一年一考核三年结总账。根据道县驻村帮扶考核办法,每年对驻村干部履职情况、驻村时间、帮扶效果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考评工作由县委组织部扶贫办牵头,人社、财政、统计等相关部门参与

2.群众测评。每年定期开展群众测评,由乡镇干部、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老党员、村里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工作队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按照道县驻村帮扶考核办法的要求,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

3.结果运用。驻村干部单独考核,其评奖评先不占派出单位指标驻村干部年度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作为干部提拔使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工作出色、业绩突出的驻村干部,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提拔使用。对驻村帮扶工作队的考核结果达不到“良好”或“优秀”的,原则上队长和队员在年度考核中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4.奖惩兑现。驻村帮扶工作连续三年考核被评为“优秀”可推荐为省市先进驻村帮扶单位或先进驻村帮扶工作队。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驻村帮扶单位主要负责人、驻村工作队队长和“不称职”的驻村干部通报批评、诫勉谈话。三年结束后,未完成帮扶任务,贫困村、贫困户未能如期实现脱贫的驻村帮扶单位和驻村工作队不能撤队,继续留驻该村进行帮扶,直至脱贫。对诫勉谈话、批评教育后仍无改进的驻村帮扶单位主要负责人、驻村干部,按程序进行组织调整和严肃问责,由驻村帮扶单位重新选派干部接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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