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材料
1、《迁移、砍伐城市树木申请表》(原件,一式三份)、单位或个人申请报告(经县政府领导批示);
2、个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3、受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4、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核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5、移植、砍伐树木位置平面图(原件一份);
6、移植、砍伐树木的数量、技术方案或补植计划书(原件一份);
7、与绿地所有权者签订的移植、砍伐城市树木协议书(原件一份)。
二、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现场勘察→会签→意见发放
三、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
湖南省《城市绿化条例》实施办法(第125号令):第二十五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砍伐、移植、毁坏城市树木花草。因建设等原因确需砍伐、移植、毁坏城市树木花草的,必须按规定的审批权限报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负责赔偿树木花草所有权人的经济损失。
五、联系电话
    0746-523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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