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卫发〔2022〕6号
关于印发《道县2022年度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免费筛查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直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道县2022年度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免费筛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道县卫生健康局 道县财政局
2022年4月18日
道县2022年度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
先天性心脏病免费筛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实施省委省政府2022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合作、专家支撑、社会参与”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机制,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一)指标任务:
1.完成3200名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
2.完成3200名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免费筛查。
(二)工作目标:
1.孕产妇产前筛查目标人群完成率、高危人群干预诊断率、高危人群妊娠结局随访率分别达到100%、80%和95%以上。
2.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100%。
二、实施范围
全县22个乡镇(街道)
三、实施内容
(一)服务对象
1.怀孕15-20+6周(孕中期)、符合生育政策,且夫妇至少一方具有道县户籍或夫妇双方非道县户籍但在本县居住半年以上者。
2.符合生育政策且夫妇至少一方具有道县户籍或夫妇双方非道县户籍但在本地区居住半年以上的孕产妇在助产机构分娩的6-72小时内的新生儿。
(二)服务内容
1.孕产妇产前筛查:优生健康教育、知情同意签署、病史询问、血液标本采集、临床实验室检查(β-HCG、AFP、uE3三联筛查)、风险评估与遗传咨询指导、转诊、筛查异常人群干预诊断和妊娠结局追踪随访等。
2.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优生健康教育、知情同意签署、心脏听诊、经皮脉搏血氧饱和度测定、筛查异常对象干预诊断等。
(三)服务机构
县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的具有相应执业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
1.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均为服务机构。县妇幼保健院为免费产前筛查检测和管理机构,负责对产前筛查服务工作进行业务管理、信息汇总分析、人员培训、技术指导与质量控制。
2.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机构应配有专职人员及相应设备和设施,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中医医院为定点筛查机构;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定点诊断机构内应具有较强新生儿和婴幼儿先天性心脏病诊断水平和团队,并配置相应的设备和设施,我县新生儿先无性心脏病诊断机构设在县人民医院。
(四)服务原则
1.免费服务。符合条件者可免费享受一次筛查服务。
2.知情选择。开展免费筛查服务的各助产医疗机构及22个乡镇(街道)所属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认真做好宣传引导,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持自愿参与、知情选择。
(五)经费管理
1.经费来源
产前筛查经费结算标准为174元/人,其中:省财政承担56元/人,县财政承担118元/人。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经费结算标准为38元/人,其中:省财政承担15.2元/人,县财政承担22.8元/人。超过省定目标任务人数由县财政足额保障。
2.资金分配
(1)产前筛查:负责标本转运递送、实验室检测、实验室控制、结果发放、仪器折旧维护、信息平台建设的产前筛查服务机构按筛查费用124元/人的标准补助。负责信息统计、报表、督导管理、资料印刷、质量控制及人员培训等工作的实际产前筛查管理中心按5元/人的标准补助。负责开展产前筛查健康教育、信息录入、采血和保存、高风险或临界风险孕产妇转诊、妊娠结局跟踪随访等工作的按筛查费用40元/人的标准补助。负责信息统计、报表递送、督导管理、质量控制及辖区高危孕产妇追踪随访管理等工作的按5元/人的标准补助。
在外地自费进行产前筛查,没有享受到项目优惠政策的对象,在2021年100元/人的补助标准上提高40元/人次,即2022年按照140元/人次的标准给予对象发放项目补助(具体见附件3)。
(2)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负责开展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的各医疗保健机构按38元/例的标准进行补助。
(六)服务流程
1.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服务流程
(1)服务对象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户籍所在地(流动人口到现居住地)的产前筛查医疗保健机构(或采血机构)接受免费产前筛查服务。
(2)对评估为高风险或临界风险的孕产妇,由免费产前筛查的医疗保健机构开具《转诊单》。并追踪产前诊断干预结果。对象持《转诊单》可到有产前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后续干预诊断等服务。
(3)免费产前筛查医疗保健机构(或采血机构)对评估为高风险或临界风险的孕产妇进行妊娠结局追踪随访。
2.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免费筛查服务流程
(1)承担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任务的助产机构,在获得新生儿监护人知情同意后,通过心脏听诊和经皮脉搏血氧饱和度测定,对出生后6-72小时内新生儿进行先天性心脏病筛查。未完成筛查即转诊的新生儿,由接受转诊的医疗保健机构在出生后72小时内完成筛查。
(2)对筛查异常的新生儿,由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诊断机构在获得监护人知情同意后进行超声心动图诊断,出具《超声心动图诊断报告单》并作出诊治指导。
(七)信息填报流程
孕产妇产前筛查机构、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机构对参检对象进行个案登记,妥善保存筛查信息资料,个案卡分别录入“湖南省出生缺陷防治信息平台产前筛查报表系统”与“新生儿疾病筛查信息管理系统”,如实填写《湖南省免费产前筛查项目技术服务工作月统计报表》(附件4)《湖南省免费产前筛查项目风险人群妊娠结局月统计报表》(附件5)和《湖南省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免费筛查项目工作月统计报表》(附件6),统计时限为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各医疗机构于每月21日上午下班前报辖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月统计报表报送实行逐级业务审核和行政审核,即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和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后于每月21日下班前报市级审核。
(八)评估验收
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每季度向县卫生健康局报送一次项目实施情况,县卫生健康局和县财政局在县绩效办组织下进行项目实施成效考核。
四、职责分工
(一)卫生健康部门职责
1.受县人民政府委托,负责辖区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的组织实施、宣传发动、人员培训、信息管理、质量评价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2.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和专家技术指导组(见附件2),对项目执行进行日常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处置。
3.将项目工作纳入2022年度卫生健康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财政部门职责
1.根据孕产妇产前筛查、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完成数,按标准足额安排项目经费。
2.根据县卫生健康局报送的进度报表,按季度及时拨付项目经费。
3.加强经费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三)妇幼保健机构职责
设立项目筛查工作管理办公室,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开展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宣传发动、人员培训、信息管理、质量评价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四)免费孕产妇产前筛查和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诊断的医疗保健机构职责
严格按照《湖南省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项目工作技术服务规范》、《湖南省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免费筛查项目工作技术服务规范(试行)》要求提供筛查、诊断服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卫生健康部门牵头,财政、绩效考核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妇联等部门参加的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免费筛查工作联席会议,形成分工负责、协调有序的工作机制,科学制定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稳步推进项目组织实施。
(二)注重宣传倡导。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加大社会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使服务对象及时了解产前筛查和先无性心脏病筛查的目的、意义和内容,自愿、主动参与。
(三)强化监督管理。县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项目工作监管,建立定期督查工作制度,确保项目科学规范开展。县财政部门要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建立定期抽查工作制度,确保项目资金规范使用。
附件:
1.道县免费产前筛查及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工作领导小组
2.道县免费产前筛查及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技术专家指导组
3.关于道县孕产妇外地产前筛查补助的规定
4.湖南省免费产前筛查项目技术服务工作月统计报表
5.湖南省免费产前筛查项目风险人群妊娠结局月统计报表
6.湖南省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免费筛查项目月统计报表
附件1
道县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
筛查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欧道海 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
副组长:彭素云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顾裕武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何彦斌 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蒋晓珍 县卫生健康局妇幼健康股股长
刘 娟 县财政局社会保障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妇幼健康股,由蒋晓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产筛项目具体事宜。
附件2
道县免费产前筛查项目和新生儿先天性
心脏病筛查技术专家指导组
(一)道县免费产前筛查项目技术专家指导组
组 长:何彦斌 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副组长:周序英 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成 员:桂旭红 县人民医院产科主任
何娉娟 县中医医院产科主任
杨 华 县妇幼保健院产科主任
蒋 敏 县人民医院检验科主任 I
唐小銮 县妇幼保健院B超室主任
廖 虹 县妇幼保健院保健科主任
熊加宏 县妇幼保健院检验科副主任
(二)道县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
技术专家指导组
组 长:阳花红 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副组长:周序英 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易 丽 县人民医院新生儿科主任
唐湖海 县中医医院儿科主任
蒋 杰 县妇幼保健院儿科主任
成 员:桂旭红 县人民医院产科主任
何娉娟 县中医医院产科主任
杨 华 县妇幼保健院产科主任
吕 杰 县人民医院B超室主任
廖 虹 县妇幼保健院保健科主任
刘红香 县人民医院产科护士长
何 珍 县人民医院新生儿科护士长
熊 弘 县妇幼保健院产科护士长
附件3
关于道县孕产妇外地产前筛查补助的规定
为了认真落实省政府2022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让全县孕产妇更好的享受这项惠民政策,对我县符合生育政策且夫妇至少一方具有道县户籍的孕产妇,在孕15-20+6孕周时可免费产前筛查,在外地进行自费中期产前筛查,没有享受到项目优惠政策的对象,可以给予补助。具体报账流程如下:
一、补助时限
以实验日期2021年11月20日以后的中筛报告单为准。
二、补助所需资料
清晰的孕中期产前筛查报告单。
三、补助方式和地点
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级医疗保健机构负责收集外地产前筛查孕产妇相关资料(包括夫妻双方姓名、女方身份证或身份证号码、男方户籍地址、有效电话号码),并确认身份信息及中期产前筛查报告单真实合格(能录入产筛系统)。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中医医院医收集报告单后督促孕产妇到其辖区卫生院领取补助。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女保健专干负责补助金发放,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网络平台直接转账到产前筛查对象手中,每月凭收集的资料和转账凭证到县妇幼保健院领取报账资金。(注:微信或支付宝支付需截图打印支付凭证;支付给孕产妇本人;孕产妇的微信或支付宝必须使用实名。)
四、补助标准
1.在外地进行自费中期产前筛查的孕产妇,按每人14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2.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宣传、咨询、收集资料,将产前筛查结果录入系统,保障录入数据真实可查,并完成孕产妇补助金发放工作的,按10元/例发放工作补助。
3.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宣传、咨询、收集外地产前诊断资料由市级录入系统,信息真实有效的,按10元/例发放工作补助。
五、工作要求
1.注重宣传倡导。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加大社会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使服务对象及时了解产前筛查的免费政策
2.认真核实真伪。各级医疗保健机构收集相关资料信息后要认真核实真伪,严禁弄虚作假。
3.强化监督管理:县卫生健康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定期抽查补助工作,确保流程通畅和资金使用规范。
附件4
湖南省免费产前筛查项目技术服务工作月统计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统计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单位:人、例
项目单位 名称 |
产前筛查总人数 |
宣传 教育 人数 |
产前筛查异常人数 |
转诊 人数 |
接受产前干 预诊断人数 |
终止妊娠 人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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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1-三体 人数 |
18-三体 人数 |
开放性神经 管缺陷人数 |
其他异常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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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湖南省免费产前筛查项目风险人群妊娠结局月统计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统计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单位:人、例
项目单位 名称 |
风险人群妊娠结局随访 |
妊娠结局 |
其他不良妊娠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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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高风险人数 |
临界风险人数 |
合计 |
正常活产儿 |
出生缺陷儿 |
合计 |
自然 流产 |
治疗性引产 |
异位 妊娠 |
死胎 死产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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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男 |
女 |
合计 |
男 |
女 |
性别 不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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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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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填表时间:
审表人:
审表时间:
联系电话:
附件6
湖南省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免费筛查项目工作月统计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统计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单位:人、例
项目单位名称 |
筛查总人数 |
筛查异常人数 |
筛查异常转诊人数 |
确诊患儿人数 |
确诊患儿转诊人数 |
治疗人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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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听诊异常 人数 |
血氧饱和度异常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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