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七批 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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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转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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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D3YZ202609150009 |
反映道县寿雁镇丙田村2组后龙山风景林,树木都有上百年历史,村支书获批砍伐5棵死亡松树,但实际砍伐死亡松树19棵。今年2月向镇政府反映,回复不属实,但到林业局查询该位置卫星图斑已无绿色。 |
道县寿雁镇 |
生态 |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其中反映“村委会请人清理枯死樟树、木荷、马尾松等林木19株”情况属实,反映“砍伐的树木都有上百年历史”的情况不属实。 经实地勘验、调阅档案资料核实: 关于“村委会清理枯死林木19株”问题核实情况。 寿雁镇丙田村后龙山山场部分林木多年枯死,枯枝随时断裂坠落,山中建有村民住房,枯枝掉落严重威胁群众房屋及过往行人安全,存在较大公共安全隐患。为消除安全风险,丙田村村委会根据村民诉求开展枯死林木清理作业,共清理枯死樟树、木荷、马尾松等林木19株;2026年2月22日,村委会将19株枯死林木统一交由马令全清理处置。被清理林木为集体所有,生长地块属于林地,所伐树木均已枯死。 关于“砍伐的树木都有上百年历史”问题核实情况。 现场勘验未发现上百年历史古树,所伐19株均为枯死木,不存在村支书获批砍伐5棵死亡松树的审批情况。另有村民熊月玉因建房施工,叫马令全采伐审批用地上活林木7株(马尾松、杂木等),属农村居民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不需办理采伐许可证。 关于“清理作业审批及公示流程”问题核实情况。 村委会就消除安全隐患清理枯死林木事项,向寿雁镇人民政府提交书面申请,经镇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备县林业局;清理作业前,相关清理计划已在村级、镇级公示栏公示,流程完整规范。依据《道县2024枯死松木除治工作实施方案》(道政办〔2025〕1号),辖区内零星枯死木经乡镇审核同意、镇村两级公示后报县林业局备案即可组织清理,不强制逐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信访人反映“滥伐林木”诉求无事实与政策依据。 |
部分属实 |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 经核查,丙田村后龙山枯死林木清理作业审批、公示、备案程序符合政策规定,属于消除安全隐患的枯死林木除险清理,不属于非法滥伐林木,不予立案查处。县林业局已于2026年6月23日向信访人出具书面答复意见书,并告知复查救济途径。 整改情况: 已督促丙田村委会建立常态化山林巡查机制,常态化排查山场枯损、倒伏林木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枯死木清理审批、公示、备案流程,规范林木清理处置全流程管理,杜绝不规范林木采伐行为发生。 |
无 |
备注:是否属实包括属实、部分属实、基本属实、不属实等 4 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