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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道县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十七条措施》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2021-10-10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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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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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恢复和稳定就业,国务院和省政府相继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十六条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20号)。《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十七条措施》的通知(永政办发〔2020〕13号文件明确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加快建立由政府负责人牵头的就业工作领导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实化扶持政策。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精神,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全力做好“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针对当前就业形势,在认真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道县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十七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二、文件起草过程

2020年8月初,县人社局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十六条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20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稳企稳岗稳就业十条措施>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2号)、《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十七条措施》的通知(永政办发〔2020〕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道县实际,拟定了初稿,经多方征求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程序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性审查、廉洁性评估,8月13日经道县社局党组会研究同意后,于9月13日呈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9月28日正式下文实施。

三、主要内容

该《措施》主要包括“强化稳企业保就业、开发更多就业岗位、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完善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压实就业工作责任”等5个方面,拟定了17条具体措施,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职责,主要措施如下:

一是强化稳企业保就业。主要是对企业延长社保降费、减免期限,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提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放宽困难企业认定条件和简化程序,引导企业采取措施保留劳动关系和进行劳动用工余额调剂。

二是开发更多就业岗位。通过加大投资依法审慎采取查封扣押、限产停产措施,保障民生行业项目生产等办法扩大就业规模,优化简化行政审批、加大创业贷款扶持、加大示范引领力度、免费提供创业场地等方式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合理设置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管理模式、取消参加企业社保城乡户籍限制、放宽社保补贴条件和延长补贴期限支持灵活就业。

三是抓好重点群体就业。通过农村项目建设、加大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优先支持贫困劳动力就业,通过“六个一批”、鼓励开展跨区域有组织劳务输出帮扶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扩大招聘规模、激励参军入伍、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延长公益性岗位政策加强困难人员兜底保障。

四是完善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全面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按规定给予培训和生活费补贴,大力支持有关单位申报省预算内稳就业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专项。加大就业岗位信息在线归集发布力度、大力推广应用“永州智慧就业”等平台开展网上招聘活动和提升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能力不断优化就业服务。

五是压实就业工作责任方面。通过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加强监测预警、加强资金保障、强化督促激励等压实各级政府和部门责任,形成促进就业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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