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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县林业局关于对《道县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 2025-03-31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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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道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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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告》出台背景

每年清明期间,是群众祭祀用火和农事野外用火的高峰期,加之春季气候干燥、风力较大,森林火灾极易发生。道县森林资源丰富,一旦发生森林火灾,不仅会对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还可能威胁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清明期间森林火灾的发生,维护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发布本通告。

二、《通告》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永州市森林火源管理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这些法律法规规章对森林防火的责任、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规定,是制定本通告的重要法律基础,确保通告内容具有合法性和权威性。

三、《通告》的主要内容

1.增强防火意识。明确防范森林火灾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强调广大群众要充分认识森林防火重要性,增强防火意识,严格火源管理并遵守相关规定,从思想层面提升群众对森林防火的重视程度,为后续防火措施的落实奠定思想基础。

2.禁止野外用火。划定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9日为清明期间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此期间实行野外禁火。详细列举了严禁的野外用火行为,包括携带火种进山、林区吸烟、野炊、祭祀焚烧纸钱等。同时倡导文明祭祀,对违规用火行为明确了相应的处罚措施,从法律层面约束群众行为,减少火灾隐患。

3.消除火灾隐患。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林场组织人员在重点地段、路口值守和巡查,设置宣传点劝导登记,落实带水祭祀,加强对特殊人群管控,排查治理隐患。同时要做好应急准备,严格执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及时响应和扑救,从行动层面落实防火工作,构建全方位的火灾防控体系。

4.鼓励监督举报。鼓励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法违规野外用火或森林火情时,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灭火部门报告,发动群众力量参与森林防火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

道县林业局

2025年3月11日

道县林业局关于对《道县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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