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大队起草了《关于启用城东液化气站路口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的通告》。
二、抓拍交通违法行为
1、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2、驾驶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3、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5、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6、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三、新增“电子警察”设施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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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县月岩东路 上坦线路口(城东液化气站路口) |
四、相关规定
上述抓拍影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电子监控取证设备于2025年7月25日零时启用。根据电子监控取证抓拍记录,上述位置凡有相关机动车违法行为的,我大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驾驶员处以记分、罚款。
五、起草依据
为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更好地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我大队指派相关业务股室和辖区中队民警深入上述电子警察抓拍地进行实地勘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相关要求,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和通过《关于启用城东液化气站路口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的通告》。
六、政策时限
2025年7月25日零时起启用道县新增电子警察抓拍设备。
道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5年7月15日
道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关于启用城东液化气站路口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的通告》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