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告》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通过加强源头管控,强化巡查执法,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降低因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各类污染,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通告》。
二、《通告》制定依据
起草过程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为该通告的制定依据。
三、《通告》的主要内容
《通告》有关事项:一是道县禁限放范围。东至上关零公里、东门街道东洲社区、东环二路,南至道贺高速公路入口,西至火车站(绍基广场以东县城范围),北至环城北路,以上四至合围的区域(具体以附图红线范围为准)为禁放区。道县中心城区控制线规划区域(具体以附图黄线范围为准)除“禁放”区外为限放区。禁放区内全年、全时段、全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限放区内,元旦、立春、除夕、大年初一至初三、元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限放区内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二是党员干部带头示范。全县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党员干部要带头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杜绝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在道县划定区域内营造安全、低碳、环保、文明的良好氛围。三是广泛宣传引导。县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公安、城管、生态环境、教育、应急管理、住建、民政、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四是强化部门监管。公安、城管、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要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强化执法查处,形成高压态势,对违法违规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是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本通告相关规定,不违规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并积极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道县分局
2025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