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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道县创建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征求意见稿)的解读
  • 2023-02-11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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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道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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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我县农村客运转型升级,助力乡村振兴和服务农业产业发展,我以创建“第四批省级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为契机,积极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革工作。

一、创建背景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全省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湘交运输〔2018〕140号)文件精神2018年开始,全省分4批,确定70个左右县市区开展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创建时间二年。对创建成功的县市区省交通运输厅给予三个方面的资金支持,一是车辆收购奖补资金标准为1200万元,主要用于主体公司收购车辆、新开通农村公交线路;二是站场建设奖补资金按不同标准分别给予奖补,其中客运枢纽站改造补贴300万元/个乡镇运输服务站新建补贴100万元/个,改造40万元/个村级首末站新建补贴30万元/个;三是营运补助创建成功后,给予三年的营运补助,其中第一、二、三年,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600万元。

目前,全省已确定3批、55个县市区为“城乡客运一体化创建示范县我市已有9个县市区确定为“城乡客运一体化创建示范县其中宁远县、零陵区、冷水滩区、新田县、蓝山县5个县区已创建成功,祁阳市、江华县、江永县、东安县4个县市正在创建中。从省交通运输厅了解,最后一批即第四批示范县创建申报申报时间为今年2月,比选时间为今年3月左右,通过比选,全省确定20个县市区为示范县全省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完成后,没有列入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的县区,城乡客运一体化由当地政府自行推进,省交通运输厅不再提供奖补资金支持。

基本情况

(一)城市公交现状

目前,道县公交公司共有新能源公交车70台,开通了1、2、3、6A、6B五路城区线路及两河口、陈树湘纪念馆、殡仪馆(白玉塘)和贵头村等4条公交专线实现了城区公共交通全覆盖。同时,建成了火车站公交停保场政务中心公交首末站、城南公交枢纽站。公司运营以来,年输运旅客达800余万人次,为保障市民安全便捷出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农村客运现状

目前,全县共有农村客运车辆160其中县城至乡镇或村133台,乡镇至乡镇或村27台,覆盖全县15个乡镇、326个行政村乡镇通班车率达100%,行政村班车率为73%。全县现有客运站14个,其中城区3个,农村11个,分别为仙子脚、桥头、寿雁、祥霖铺、新车、湘源锡矿四马桥、蚣坝、柑子园、白马渡、梅花等农村客运站。建成345个招呼站。

、工作重点

(一)公司组建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参照其他县的成功做法,建议优先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的方式,确定客运一体化经营主体,整合原有农村客运企业,形成业务整合、服务统一、竞争有序的格局,实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当城乡客运经营的申请人数量达不到招投标要求的,可按照许可条件择优确定客运经营者

(二)车辆收购

1.收购模式。参考其他示范县的做法,我县旧车回购建议采取“三补一奖一优先”的收购模式。

1)“三补”。一是车辆残值补偿:为确保收购工作的顺利开展,借鉴我市其他县市区已开展此项工作的成功经验,建议以车辆行驶证注册日期为基准,通过聘请第三方公司对车辆残值进行评估,按购车原始发票15年直线折旧,以月度为计算单位,进行车辆残值补偿,若无购车原始发票,评估车辆残值时可参考同类型车辆执行。二是剩余经营期补偿:拟定旧车收购的截止日期(如2023年6月1日),按照此基准明确回购车辆的具体经营期限,剩余经营期限按每年不超过一定金额的基数进行补偿(以月度为计算单位)。三是保险退费补偿:由经营主体公司与保险公司联系,对回购车辆未到期保费予以退费补偿。

2)“一奖”,即退出配合奖。按交车时间设置阶梯奖励。参考其他示范县创建相关经验,多为2-4万元/台(蓝山、新田、江华、冷水滩等),高的县市区有6或7.5万元/台(宁远7.5万,江永6万)。

3)“一优先”:在规定时间内办结交车手续的驾驶员,经营主体公司招聘驾驶员时享受优先聘用待遇。

2.收购费用。借鉴其他县区创建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县实情,初步估算车辆收购费用约16万元/台涉及2个客运企业退出经营奖励参照本市其他县市的办法执行具体标准由指挥部与经营主体公司参照本市其他县区的标准,制定相应收购方案

3.实施方式。旧车回购工作由指挥部牵头,经营主体公司作为回购主体按要求开展收购工作。申请第四批示范县成功后,省补资金(1200万)主要用于主体公司车辆收购、新车购置及冷僻线路补贴等。车辆收购缺口资金由中标(许可)的经营主体负责。

(三)发展模式

鉴于我县城乡客运一体化实施条件较好、投入相对较少和普惠民生等因素,第三方机构建议采用“城乡公交+城乡班线+镇村班线”的一体化发展模式,即道路条件和客流相对较好的通道上采用“城乡公交”,道路条件和客流相对一般的通道采取班线整合采用城乡班线镇村班线

(四)运营服务

1.线网布局。初步规划“10+21+47”的网络体系“城乡公交(10)+城乡班线(21)+镇村班线(47)”,实现乡村全通。

2.运力投放。拟投入运力共109台,其中:10条城乡公交线路投入40台新能源车辆21条城乡班线47条镇村投入69台车况较好的燃油车。

3.票价优免。一是票价降幅:在现状票价基础上至少下降30%或力争单公里费率不高于0.21元;二是优免政策:结合相关政策文件和我县经济发展水平可对5类“特殊人群”(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现役军人、优抚军人、残疾人、1.2米以下的儿童和学生)实行一定的优免政策。

4.运营补贴为保障城乡客运一体化的长效健康发展,借鉴其他示范县的补贴经验,建议运营的第一年县财政采用定额补贴法,即农村班线车辆不低于4万元/台,城乡公交不低于7万元/台大约补贴556万元自第二年起采用成本规制法,建立成本规制制度,界定合理成本边界,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企业对因票价优免政策和公益性等服务造成的亏损进行统计与评估,形成专业测算报告,并提交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年补助标准。

(五)配套设施

1.场站布局:创建期内,打造3+4+10”的客运场站体系

一是“3”个客运(公交)枢纽站,即道县交通运输服务站、道州火车站和道县城东停车场2024年,完成“3”个客运(公交)枢纽站提质改造工作,重点加强新能源车辆充(换)电站、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建设,并配建物流中转站房,实现城乡线路与城市公交高效换乘的同时拓展物流服务功能二是“4”个乡镇客运站,即:仙子脚、四马桥、蚣坝和祥霖铺站。2024年完成4乡镇客运站提质改造工作,完善新能源车辆充(换)电站、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建设,建设集客运、货运、邮政、快递于一体的乡镇运输服务站,实现城乡线路与镇村线路的无缝衔接。三是“10”个客运(公交)首末站即:华新水泥厂、工贸分校、工贸总校、坦口、油湘、中坪、莲花塘、小甲、长兴洞、周塘营。2024年“10”个客运(公交)首末站基本具备客流集散、车辆周转、信息发布等功能。

2.路网建设:一是对低于4.5米以下的通车公路进行拓宽改造;二是对安全条件不达标的路段增设安防设施。路网建设和安保工程最终项目清单交通、交警和应急等部门联合踏勘后确定。

(六)统筹规划

进一步加强城乡客运一体化顶层设计,统筹全县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完善《道县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规划》。

、费用估算

初步估算,需投入资金共7500万元主要由四部分构成,一是省补资金1250万元其中1200万元用于主体公司车辆收购、新车购置及冷僻线路补贴二是客运场站投入2560万元,主要用于客运场站场改造和配套设施建设从上级奖补资金中解决三是县财政投入40万元主要支付专业服务团队费用和前期费用四是企业自筹3650万元,主要用于车辆收购新车购置和监管平台建设

、社会效益

我县成功创建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后,会产生比较显著的社会效益。

1.进一步树立了政府为人民办实事的形象。

2.通过公车公营,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

3.通过运力保障和合理确定收发班时间,能满足乡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上班人员的上、下班和学生上学乘车需求,减少私家车出行。

4.按照乡村全通的要求,彻底解决我县目前还未通班车的约30%左右农村村民出行难的问题,全面实现乡村100%通班车。

5.按照价格惠民的要求,每年为全县人民本行政区域内出行降低费用近1000

六、组织实施

分六个阶段进行实施:

第一阶段(2022年11月-12月):编制发展规划。对全县客运市场摸底调研,组织编制城乡客运发展规划,形成经营主体一体化、客运网一体化、客运场站一体化、运营服务一体化等方案上报县委、县政府研究

第二阶段(2023年1月-3月):确定经营主体。结合发展规划方案,拟用服务质量招投标的方式,确定县城乡客运一体化经营主体。

第三阶段(2022年3月-4月):完成申报创建在专业团队的指导下,形成质量高的汇报材料,主动与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汇报,参加全省的比选,力争我县列入第四批城乡客运一体化创建示范县

第四阶段(2023年5月-6月):开展车辆回购。由新经营主体,对现有160台农村客运班线车辆进行评估并开展收购,同时道县宏佳运输有限公司、道县旺达运输公司2家客运公司管理人员、司乘人员妥善处置和补偿

第五阶段(2023年7月-2024年12月):开通线路运营。根据线路规划方案,完善客运线路网络,分批投入新能源车辆,逐步实现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造。

第六阶段(2025年3月前):申请创建验收。全面总结在创建期内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的经验及存在问题,及时发现缺点及漏洞,做好相关善后工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自查自检,编写城乡客运一体化创建工作报告,申请验收。

、组织领导

成立道县城乡客运一体化工作指挥部,由书记、县长任顾问,分管交通运输的县委常委任指挥长,县政府分管交通运输的副县长任常务指挥长县人大、政协联系领导任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民政局、县市监局、县信访局、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审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文旅广体局县交警大队、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国网道县供电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确定的运营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推进协调管理城乡客运一体化工作,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县道路交通运输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资料进行项目申报,制定具体操作细则。⠂༯span>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城乡客运一体化创建工作指挥部的牵头作用,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推进会议,构建交通发改、财政、审计、自然资源、应急、公安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协调工作机制,形成全县集中力量共同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创建的强大合力,切实解决城乡客运一体化创建进程中的重点、难点、焦点问题,按照创建工作计划表倒排工期全面有序稳妥推进我县城乡客运一体化创建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加强地方配套资金保障,整合涉农资金,支持城乡客运一体化创建和可持续发展。加强配套政策资金扶持力度,积极与国、省、市财政及交通部门协调,争取各项资金叠加扶持,引导项目实施主体,通过各类包车、广告业务、数据咨询、农村物流等增值服务获取利润,逐步实现项目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三)强化监督检查。县委县政府将城乡客运一体化创建工作纳入县重点督办工作,实行责任单位“一把手”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人,加强项目建设的布置落实和进度推进。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问责制、绩效考核等机制,指挥部办公室建立定期巡查制度,重点对责任落实、工程质量、工作进度、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形成月巡查、季督查、半年检查、年终考核的长效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四)规范运营管理。项目主体公司在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实行“八统一”即:统一财务管理;公司人员全员统一实行合同或聘用管理;车辆统一外观标识;设立统一的投诉举报电话;车辆由公司统一购置或收购;营运车辆统一调度;驾驶员、管理人员等员工由公司统一考核;驾驶员统一持证上岗。

(五)狠抓安全生产。强化客运安全管理,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运营企业要严格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做好站场、车辆、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公安交警部门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交通运输局严格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辖区内交通运行的安全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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