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情况,我县有一批次食品不合格,分别是:标称道县步升超市梅花店“盐拌花生”,生产日期:2023.1.15日,抽样单编号XBJ23431124570807451,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我局对该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我局对道县步升超市梅花店开展执法检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查清不合格原因,限期进行整改。经现场检查,该批次产品已全部销售完,现场未发现不合格批次“盐拌花生”。经立案调查,道县步升超市梅花店共购进“盐拌花生”20袋,货值金额200元,当事人共获得违法所得60元。道县步升超市梅花店按照监管部门要求,提交了整改报告。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对道县步升超市梅花店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60元;2、并处罚款5000元。两项合计共处罚款5060元。
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