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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道县2018年公费定向培养农村学校教师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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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县2018年公费定向培养农村学校教师招生工作方案
  • 2018-07-18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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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发〔2018〕23号

 


道县2018年公费定向培养农村学校教师招生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结合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我县今年继续实行公费定向培养本、专科层次农村学校教师,送培计划为151人。为科学、合理统筹我县2018年各类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招生来源计划,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2018年道县农村学校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陈林静同志任组长,吴贤富、何荣军同志任副组长,教育局相关领导和股室负责人为成员。

二、计划类别、人数及培养学校

1.招录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省项目计划24人,其中思想政治教育2人,历史学2人,数学与应用数学3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人,应用心理学2人,地理科学2人,培养学校:衡阳师范学院;化学3人,生物科学2人,英语2人,培养学校:湖南文理学院;汉语言文学2人,物理学2人,培养学校:怀化学院;

2.招录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省项目计划55人,其中汉语言文学10人,数学与应用数学10人,科学教育5人,教育技术学5人,音乐学2人,培养学校: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英语6人,思想政治教育5人,美术学2人,培养学校:湖南文理学院;小学教育(全科型)10人,培养学校:长沙师范学院;

3.招录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省项目计划10人,培养学校: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4.招录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农村小学男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省项目计划10人,培养学校: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5.招录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扶贫)公费定向培养计划2人,培养学校:湖南城市学院;

6.招录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扶贫)公费定向培养项目计划5人,培养学校:长沙师范学院;

7.招录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省项目计划5人,培养学校:长沙师范学院;

8.招录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农村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省项目计划10人,培养学校:长沙师范学院;

9.招录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市项目计划25人,培养学校: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挂靠学校:道县师范学校;

10.招录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农村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市项目计划5人,培养学校: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挂靠学校:祁阳师范学校;

以上计划为省下发的核查计划,最终送培计划以省教育厅下发的公费定向培养文件为准。

三、报名条件

1.道县户籍;

2.截至2018年8月31日,年龄未满18周岁(2000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志愿从事农村学校教育事业;

4.必须是在道县初中应届毕业生;

5.扶贫计划必须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中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以县扶贫办审核结论为准;

6.身体健康,体格条件经体检合格,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四、招生办法

1.公布招生计划。2018年度招生计划下达后,县教育局和初中学校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向社会公布本县的招生计划数。

2.个人自愿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籍卡到所在毕业学校报名,如实准备填写《道县2018年公费定向培养农村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的相关信息,涂改一律作废。

3.学校初审推荐。考生所在学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班主任、教务主任、校长如实核对:是否本县户籍;是否是应届初中毕业生;是否考生本人。学校将具备报考资格的考生报名登记表、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由班主任、教务主任、校长签名并注明复印是否属实,加盖学校公章和审核时间)、4张2寸近期同底免冠正面照片,连同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一起交县教育局人事股何应铭同志处。

4.统一考试。所有初中起点报考免费师范生的考生,按照九年级学业考试规定时间,集中到县城统一参加考试,择优录取。

5.县教育局初选。县教育局在审查各校推荐考生报考资格的基础上,依据考生志愿,按照省下达招生来源计划数的规定比例,按九年级统一集中到县城考试科目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分类别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报考初中起点省项目计划公费定向培养教师的考生,中考成绩不低于2018年本县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计划内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初中起点市项目计划公费定向培养教师的考生,中考成绩不低于2018年本县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计划内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具体分类如下:

①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初中教师(省项目)

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按照省下达招生来源计划数的规定比例,分专业按考生集中考试科目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测试的初选考生名单。

②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省项目)

A.普通计划中分专业方向招生来源计划数5

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按照省下达招生来源计划数分专业方向按考生集中考试科目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测试的初选考生名单,其中音乐学、美术学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测试的初选考生名单。

B.普通计划中分专业方向招生来源计划数>5时

根据招生来源计划并结合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按集中考试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先确定男、女各30%的考生,再在剩余考生中,按集中考试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40%比例的考生;如果男生或女生上线人数不足时,相应的男生考生或女生考生的缺额从40%比例的考生名额中,统一按集中考试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选拔。按照省下达招生来源计划数1:1.5的比例,分专业方向按考生的集中考试科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综合测试的初选考生名单(结果遇有小数时一律余进)。

③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省项目)

在填报志愿的考生中,根据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按集中考试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先确定男、女考生各30%的考生,再在剩余相关考生中,按集中考试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40%比例的考生;如果男生或女生上线人数不足时,相应的男生考生或女生考生的缺额从剩余40%比例的考生名额统一按集中考试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选拔。按照省下达招生来源计划数1:1.5的比例,按考生集中考试科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综合测试的初选考生名单(结果遇有小数时一律余进)。初选考生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人数的,按实际推荐的合格人数确定。

④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农村小学男教师(省项目)

在填报了志愿的考生中,按考生集中考试科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初选考生名单(结果遇有小数时一律余进)。初选考生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人数的,按实际推荐的合格人数确定。

⑤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扶贫计划(省项目),按省下发文件执行。

⑥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扶贫计划(省项目),按省下发文件执行。

⑦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幼儿园教师(省项目)

在填报了志愿的考生中,按照省下达招生来源计划数和考生集中考试科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初选考生名单。初选考生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人数的,按实际推荐的合格人数确定。

⑧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农村幼儿园教师(省项目)

在填报了幼儿园教师志愿的考生中,按省下达招生来源计划数和考生集中考试科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初选考生名单(结果遇有小数时一律余进)。初选考生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人数的,按实际推荐的合格人数确定。

⑨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市项目)

在填报了志愿的考生中,根据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和集中考试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先确定男、女各30%的考生,再在剩余考生中,按集中考试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40%比例的考生;如果男生或女生上线人数不足时,相应的男生考生或女生考生的缺额从40%比例的考生名额中,统一按集中考试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选拔。按照省下达招生来源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初选考生名单(结果遇有小数时一律余进)。初选考生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人数的,按实际推荐的合格人数确定。

⑩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农村幼儿园教师(市项目)

在填报了志愿的考生中,按照省下达招生来源计划数和集中考试科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初选考生名单。初选考生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人数的,按实际推荐的合格人数确定。

参加面试的初选考生人数如未达到规定比例人数的,相应减少招生计划。县教育局将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复核(学校需提供参加面试人员的户籍、学籍等原件),并将初选考生名单在推荐学校和县主要媒体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教育局报市教育局审核,市教育局汇总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综合测试、面试、体检等有关要求以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文件为准,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培养模式

农村中小学公费定向教师实行综合培养。主要培养热爱教育事业,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本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和能力,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能胜任中小学多门课程教学的中小学教师。

六、相关政策

1.公费定向师范生毕业后由县教育局按已签订的协议安排到农村学校从事教育工作,时间不少于8年。

2.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军训费和教材费免缴,另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奖学金。

3.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校或转专业。

4.公费定向师范生毕业后,由定向培养的县负责落实任教岗位和编制。

5.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或毕业后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按协议规定缴纳违约金,超过缴纳时限的还须支付滞纳金。

(1)在校学习期间,自动放弃学籍的;

(2)学习成绩达不到培养规格要求未能获取毕业证书的;

(3)毕业后不愿意到农村中小学从事教育工作的;

(4)在农村学校从事教育工作未满8年的。

七、工作要求

1.请各校按本通知精神,及时召开全体教师会和初三全体学生会,积极开展政策宣传,组织好报名工作,并于5月25日下午5:30前,将具备报考资格的考生报名表和学校汇总表,上报到县教育局人事股何应铭同志处,同时发送电子邮件到人事股邮箱:546492396@QQ.com

2.严禁学校出具假证明,严禁考生冒名顶替。否则,一经查实,校长、教务主任一律免职,并给予行政处分,调到偏远学校任教。班主任给予行政处分,调到偏远学校任教。

附件:

1.道县2018年公费定向培养农村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

2.道县2018年公费定向培养农村学校教师报名汇总表

 

道县教育局

201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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