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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道县2018年义务教育超大班额化解分流及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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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县2018年义务教育超大班额化解分流及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节选)
  • 2018-08-03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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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县2018年义务教育超大班额化解分流及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节选)

为切实做好全县2018年义务教育超大班额化解和新生入学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消除大班额专项行动的通知》《永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全面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为主线,以加快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教育布局调整、提升义务教育办学质量为抓手,以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为切入点,举全县之力,凝全民之智,创新思路,攻坚克难,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大班额化解工程。总体思路:一是新增学位解决一批,二是科学布局化解一批,三是整合资源消化一批,四是统筹城乡调剂一批,确保2018年超大班额消除和秋季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全面完成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超大班额化解任务,推进我县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提升义务教育办学质量和水平。

二、组织领导

(内容略)

三、工作措施

(一)适当调整学校布局

1、道县二中整体搬迁到原道县师范。

2、道县二中原校址改办初中,更名为树湘学校。

3、道县五中停招小学新生,控制初中招生规模,扩大高中招生规模。待城南高中建好后,整体搬迁至城南高中,现在的校址改办义务教育学校。

4、原濂溪学校更名为道县九小,停办初中,改办小学。

5、原明达学校更名为进修附小明达校区,停办初中,改办小学,隶属进修附小管理。

6、成立道县第八小学,上关联小并入道县第八小学。

7、岑江渡中学更名为敦颐学校岑江渡校区,隶属敦颐学校管理,与营江学校一并纳入城区学校范围,承担城区义务教育招生调剂。

82019年城区新增永纺小学、西洲小学、谷源小学、道县八小等4所小学,新增东门初中,改扩建道县二小、道县六小。2020年新增富塘小学、东门中学、东阳小学、东阳完全中学,整体搬迁敦颐学校。

(二)分流化解超大班额

1、目标

12018年秋季小学三至六年级、初中九年级班额全部调至65人以内,小学二年级,初中八年级班额不超过55人,起始年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

22019年—2020年,小学三至六年级、初中九年级班额全部调整到55人以内。

2、措施

1)道县五中五、六年级,道县五小六年级成建制搬迁到敦颐学校并扩班,借用敦颐学校教室上课。

2道县三小五、六年级成建制搬迁到树湘学校(原二中),借用树湘学校教室上课。

3)道县六小六年级租用朝阳学校教室上课,待六小扩建完成后迁回道县六小。

4)进修附小六年级成建制搬迁到明达校区上课。

5明达学校八、九年级整体并入绍基学校,濂溪学校八、九年级整体并入树湘学校。

6)道县二中九年级并入树湘学校。

(三)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1、招生计划

1)公办小学:一年级92个班4140人,班额45人。

道县一小8个班360人   道县二小4个班180

道县三小10个班450   道县五小10个班450

道县六小6个班270人   道县七小10个班450

道县八小8个班360人   道县九小14个班630

进修附小18个班810人(其中明达校区8个班360人)

营江学校4个班180

2)公办初中:七年级93个班4650人,班额50人。

绍基学校22个班1100 树湘学校18个班900

潇水学校20个班1000 敦颐学校17个班850

道县五中6个班300 营江学校4个班200

敦颐学校岑江渡校区6个班300

3)民办学校:

古郡学校小学2个班90人;

小太阳学校小学2个班90人;

朝阳学校小学3个班135人,初中6个班300人;

黄冈冠一学校小学3个班135人,初中8个班400人。

2、招生原则

1)小学按区域实行划片招生,适龄儿童按户籍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初中按小学毕业学校划校招生、免试入学。

2适龄儿童应入尽入,按类别统筹安排,严禁跨区域择校。

3)坚持房户一致,实际居住优先原则。

优先安排户籍、法定监护人房屋权证一致并实际居住的;调剂安排其他政策性的;统筹安排“户、房”分离的;妥善调剂安排随迁人员子女。当辖区学位不足时,户籍、房产一致并实际居住的,按在学校辖区内入户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就读。学校服务区域学生超出学位计划的,采用微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到城区其他学校就读。

4)落实军、烈属优抚等政策。

(四)明确划分招生区域

1、城区小学招生区域

道县一小:南面:潇水河以北;西面:石牌楼巷以东;北面:湘源路以南。含寇公楼社区原次山居委会,东门街道东门社区、下关村、北门社区、东洲社区、乌家山社区。

道县二小:东面:湘源大道以南延伸至石牌楼巷北;南面:濂溪河以北;西面:营江街道辖区边界;北面:长征路延伸到国税局以南,潇水北路以东到湘源大道路口临街两面及塘埂上。含濂溪社区,寇公楼社区原五星居委会,良田社区民生街、东坊街。(濂溪社区的原住纯居民子女可在九小和二小任选一所学校就读;东阳社区、良田社区民生街、东坊街原住纯居民子女可在进修附小、二小任一所学校就读)。

道县三小:东面:道州中路胜利街南入口和城中超市入口以西,含月岩中路与胜利街南交汇处,延伸至石山丘巷东,石山丘巷东延伸至道州中路交汇处;从城中超市入口经无名路至城南派出所与文化路交汇后从红星市场北入口,穿市场,过红星路,经红星四巷至五中北边围墙以西。南面:道州南路东面从五中家属房入口以北,道州南路的南面从公园路与南路交汇处以北;西面:城区边界至石厨头社区辖区。北面:营江西路以南(区域外的石厨头社区原住纯居民子女,可在三小、九小任一所学校就读)。

进修附小及明达校区:长征路至国税局延伸线以北;汽车北站大转盘至绍基学校斜对面的石化加油站临街及以南,汽车北站路口至潇水北路路口以南;潇水北路至长征路交汇以西;西至鸟梨树村、五侯村、烟草屋村(区域外的东阳、良田社区原住纯居民子女可在进修附小、二小任选一所学校就读)。

县五小:北面:潇水大桥至城中超市入口以南。西面:从城中超市入口经无名路至城南派出所与文化路交汇后从红星市场北入口,穿市场,过红星路,到红星四巷至五中北边围墙以东。南面:道州南路五中家属房入口至公园路交汇以东。公园路与南路交汇至东段延伸至玉龙湾以北。东面:潇水河以南(区域外的小江口原住纯居民子女,可在道县七小、道县五小任选一所学校就读)。

道县六小:东门街道辖区的白泥塘村、双唐村、高车村、冯家社区、新立村,工业园南面至潇水北路以东区域;富塘街道办的李家园村、富塘村、小富塘村、春秋塘村、上莫村、曹家村、五里牌村、谢家、塘背村。(村小教学点的招生范围由六小根据招生计划调整)

道县七小:公园路以南,东延伸过小江口路,西延伸过道州南路以南区域,东面、西面、南面均至城区边界。含万家庄街道,西洲街道大坪子社区。村小教学点的招生范围由七小根据招生计划调整。

道县八小:上关街道的上关社区、水南社区、湘源社区、虎子岩社区,城中社区符合就读条件的儿童。(上关街道其他村的招生范围由上关中心小学根据招生计划统筹安排。)

道县九小(原濂溪学校):东面:潇水河以西;南面:月岩中路上关桥头到胜利街南入口至石山丘巷路到道州中路出口再到营江路口;西面:濂溪河至营江路之间的城区;北面:濂溪河以南。(区域内的石厨头社区原住纯居民子女可在九小、三小任选一所学校就读。)

营江学校:营江街道所辖区域。教学点的招生范围由营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调整安排。

2、城区初中招生区域

绍基学校:进修附小、道县六小的小学毕业生。

树湘学校:与潇水学校联合招收道县一小、道县二小、道县三小、原濂溪学校小学毕业生。

潇水学校:与树湘学校联合招收道县一小、道县二小、道县三小、原濂溪学校毕业生,同时招收道县八小、上关片区的小学毕业生、民办学校符合城区就读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其它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调剂生。

敦颐学校:道县五小、道县七小的小学毕业生。

道县五中:红星路以南、道州南路以东、公园路以北区域,小江口社区、石厨头社区原居民的道县五小、道县三小毕业生。

敦颐学校岑江渡校区:岑江渡区域、万家庄街道临近岑江渡区域小学毕业生,其他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调剂生。

营江学校:营江街道小学毕业生及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调剂生。

黄冈冠一学校:本校的小学毕业生及调剂生。

朝阳学校:本校的小学毕业生及调剂生。

(五)实行分类统筹招生

1、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辖区2018831日前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辖区学校小学毕业生。

2、类别划分

第一类:房户一致,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房产均在辖区,并长期实际居住。

第二类: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辖区并居住在城区。

第三类:通过调入、分配、招录到辖区内行政、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国家正式工作人员的随迁子女。

第四类:工业园规模企业主、高新企业高技术人员子女。

第五类: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房产在城区并实际居住。

第六类:城区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招录顺序

1)小学新生

城区小学按招生类别顺序依次安排就读,学生超过所属区域学校招生计划的,实行微机派位安排。

2)初中新生

①联合划片招生的初中:树湘学校、潇水学校联合招收一小、二小、三小、原濂溪学校的小学毕业生,依据学生志愿按招生类别顺序安排,先安排树湘学校,再安排潇水学校。

②单独划校招生的初中:按计划招收辖区对应小学的应届毕业生。

③划入公办初中就读的民办小学毕业生,符合城区就读条件的可到划定招生的公办初中申请就读,公办初中按学生申请依类别顺序予以安排,该校学位用完时,其他符合城区就读条件的学生,实行微机派位调剂安排。自办初中的民办小学毕业生也可继续升入本校初中就读。

3)辖区内军烈属、现役军人子女优先安排。

4、登记审核资料

1辖区房户一致(房屋购买截至2018228日)

①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房屋产权抵押的需提供县房产局出具的抵押证明原件、复印件和房产证复印件;

③商品房购房合同及房产部门的备案表、购房税务发票、契税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房产三种情况只提供任意一种情况的材料,要求学生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房屋权证一致、全产权,同时提供户籍关系原件和复印件及20181-6月水电费缴费收据。

2)辖区户籍类(户籍截至2018228日)

①法定监护人及就读子女户籍关系页原件和复印件;

②城区居住证明,(社区证明、社区支书签名)201816水电收据。

3)辖区军烈属、现役军人子女

①军烈属、现役军人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遗失的由县民政局或县人武部出具证明;

②户籍关系原件和复印件。

4)法定监护人在辖区行政、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国家正式工作人员子女

①单位工作证明(法人代表签名、单位公章);

②户籍关系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并签署复印属实意见)。

5)工业园规模企业主、高新企业高技术人员子女

企业主:

①企业登记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②户籍关系原件和复印件;

③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④股份制企业其他股东另提供企业证明(企业公章、法人代表签名),股东投资合同、股份股资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高技术人员(管理骨干):

①技术等级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道县社保中心出具的一年以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2018年上半年工资发放银行流水清单,均加盖银行业务和企业公章,法人代表签字;

④户籍关系原件和复印件。

6)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房产在城区并实际居住(房屋购买截至2018228日)

①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房屋产权抵押的需提供房产局出具的抵押证明原件、复印件和房产证复印件;

③商品房购房合同及房产部门的备案表、购房税务发票、契税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房产三种情况只提供任意一种情况的材料,学生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房屋权证一致、全产权,同时提供户籍关系原件和复印件及201816月水电费缴费收据。

7)城区经商人员子女(营业执照办理截止日期为2018228日)

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餐饮行业另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②缴税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户籍关系原件和复印件。

8)城区务工人员子女

①一年以上用工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②一年以上养老保险凭证(无道县社保中心出具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予登记);

③工资发放流水清单(20181-6月)加盖企业公章、法人代表签名;

④用人单位营业执照(餐饮行业另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⑤租房合同和水电缴费凭证原件和复印证;

⑥户口关系页原件和复印件。

5一年级新生均需提供由医院核发的预防接种证明。(入学辅助证明)。三类残疾儿童原则上到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经评估能适应普通学校教学的可随班就读。

6、本方案未包含的其它特殊情况,由县分流及招生工作组研究后确定。

(六)集中时间全面完成

1、小学

1)政策宣传

时间为2018730日至85日。各工作组、街道办事处、学校结合工作职责开展招生政策宣传。符合城区就读条件的做好资格材料准备。

2)资格登记

86日至810日,开展入学资格登记验证。符合入学条件的,分别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划定区域的学校进行资格登记。一名适龄儿童只能在一所学校登记,若在多所学校登记,将纳入最后一批公布。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如有虚假材料,不予安排城区学位。逾期未进行资格登记的,将不保障城区学位分配。

3)资格审核

811日至812日,学校与相关单位对申请就读的适龄儿童开展就读资格审核。

4)分批公示

第一批(813日至814日):户籍、房产权证一致,并实际居住的子女;城区户籍并实际居住城区的子女。

第二批(815日至816日):高科技人才,高新企业的高技术人才,行政、国有企事业单位子女。

第三批(817日至818日):微机派位安排的城区房产并实际居住的子女。

第四批(819日至820日):微机派位安排的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辖区军烈属、现役军人随迁子女优先安排。

名单分批次在道县教育网、道县教育微信公众号及各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天,公示期间如有漏、错的学生请家长向登记学校反映,学校核实汇总后,由城区招生及分流组核补。

5)下发入学通知

822日至823日,各校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发的名单下发教育局统一印制的小学入学通知书,未核发的学生不予办理学籍登记和接转。

2、初中

1811日至815日,划定在潇水学校、树湘学校就读的学生分别到原毕业学校进行类别确认,并填写就读志愿(两校任选一校登记),再根据类别的先后顺序统筹安排;

2817日至819日,各城区初中学校公示初审七年级新生名单;

3821日至823日,各城区初中学校按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准的名单下发教育局统一印制的初中入学通知书。

3、其他

申请转入的学生,符合条件的,分别在小学、初中资格登记时间按所在区域到意向性就读学校领取转学申请表,同时提供相应的资格审核材料经学校审核,再由学校集中报县分流招生组批准。当学位已满时,则统一调剂安排。不具备城区入学资格的不予在城区接转,学生可在户籍地学校申请就读。

4、报名入学

新生凭入学通知,按各学校安排的开学时间到校报名,办理入学手续。

(七)民办学校和乡镇学校同步推进

1、民办学校

各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根据招生规模与办学条件相适应的原则,制定本校化解超大班额和招生方案。学校招生时,优先接受城区户籍房产人员申请就读。学校招生计划、招生方案、招生公告需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在媒体发布和实施。

2018年秋季起,乡镇初中全部实行划片招生,严禁跨区域招生。各民办学校在招生宣传中,必须向学生、家长提前做好政策解释,不得误导学生入学就读。

2、乡镇中、小学校

1)各中小学依据超大班额化解方案,切实做好化解分班及分流工作。条件具备的学校或年级在化解时可一步到位。

2)做好起始年级的入学保障工作,落实相关政策,确保应入尽入。

3)各乡镇学校要做好接收小学及初中回流学生的各项准备,对辖区户籍回流生一视同仁地安排学位,寄宿生要落实好生活安排。

4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严禁学校跨区域超计划招生。

5各乡镇要把消除超大班额作为当前和秋季开学的重点工作来抓。寿雁小学、道县六中、蚣坝小学、道县四中、白马渡小学、清塘小学等超大班额问题比较突出、化解人数较多、困难较大的学校,相关乡镇党委、政府要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充分整合学区资源,调整教学点招生范围,统筹抓好学位分流工作,合理分流。县教育局要结合全县中小学布局,制定针对农村区域的化解分流及招生方案,统筹推进城乡化解分流及招生。

(八)多渠道调配补充师资

1、在已经招录正式编制教师270人的基础上,根据扩班需要,面向社会公开聘请合同制教师300名,主要充实到化解大班额缺编学校,聘期3年,其待遇与在编教师一致。同时做好退休教师的返聘和道县籍教师返乡工作,返乡工作的教师简化调动手续,一路绿灯,骨干和优秀教师可在县城自选工作学校。

2、调整学校布局后,明达学校、濂溪学校初中部原有教师相应全部转移到绍基学校、树湘学校任教,2018年暂不作人事异动。学生分流到校外的年级,由原学校统一调配原班级教师到分流年级随班任教,分流扩班所需教师选派优秀教师任教,教师人事关系仍归口原学校,日常管理和考核由新学校负责,原学校派12名领导协助现所在学校共同管理。

四、阶段安排

(一)调研论证阶段(2018年7月25日前)。开展学位调整调研摸底,核实各校学位数、各年级各班学生数、教师数,初步掌握新生入学人数,核算班额调整扩班数及教师需求数。组织召开学位分流街道及社区座谈会、两代表一委员座谈会、城区学校校长座谈会等会议,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拟定学校布局调整及学位分流工作方案。

(二)宣传动员阶段(2018年7月30日—8月5日)。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层层召开动员会,宣传学位调整有关精神,耐心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积极争取学生家长的理解,达成共识。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8月6日—8月24日)。全面进行分流和招生。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学校要精心组织,认真抓好分流和新生入学工作。县学位办全力推进秋季启用教室的建设扫尾,协调组织验收交付使用;交通部门要调整公交车开行线路、趟次和时间,保障分流学生上下学需要;教育部门完成教育教学硬件设施和基础设施配套,抓好教师调配,完成教室布置,确保在规定时间正式开学。

五、工作职责

(一)教育系统

县教育局:认真履行主管部门职责,组织学校开展好学位摸底,搜集汇总学位预测数据,拟定学校布局调整计划,指导学校落实布局调整、年级分流和扩班工作,组织学校开展好招生宣传和新生报到入学。进一步均衡城乡教育教学资源配置,加强师资统筹调配和调度,根据各学校工作需要优化配齐学校行政班子。落实教师招录聘任和培训管理,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学校管理水平。

义务教育学校:认真做好改革宣传引导,配合乡镇(街道)做好学生家长工作,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各学校要根据县人民政府化解超大班额实施方案,制定2018年秋季化解超大班额及招生工作方案,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工作要全面细致,措施有力且符合相关政策。责任具体到人,确保招生、化解分流工作平稳有序,确保适龄儿童应入尽入。严格遵守纪律,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小一年级、初一年级超标准班额招生,严禁私自跨区域招收学生,严格城区学校转学审批制度,超大班额学校不得接收转入学生,严禁拒收应入学学生。

(二)乡镇场(街道)、村(社区)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林场:负责本辖区范围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全面了解辖区内学校布局情况、适龄儿童少年基本情况、户籍房产情况、外来投资经商务工以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子女入学情况,组织辖区学校认真做好调查摸底,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申请归类登记,严格把握分类入学关口。广泛开展宣传,做好动员工作,协调下属单位配合做好居住情况核查、出具相关证明,落实区域内各校辖区片区、网格分区、小区和企事业单位的摸底建档。结合辖区的热点、难点问题制定相应的工作预案,组织社区(村组)干部抓好矛盾纠纷的调处和化解,确保招生及超大班额化解工作有序开展、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社区(村组):配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辖区学校做好本辖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摸底,落实新生入学入户核查,依据招生规章为相应人员出具证明,严格把握核查证明关口。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做好学生家长工作,积极调处辖区内矛盾纠纷,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三)相关单位和部门

县公安局及辖区派出所:配合做好新生户籍核查,非户籍地常住居民暂住证办理,协助做好学校布局调整学位分流和新生招生期间的治安管理,掌控动态,维护稳定。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不动产权证的核查和出具相关证明。

县房产局:负责提供房产等相关产权资料,核查房产信息和出具相关证明。

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协助做好工商营业执照和务工经商情况核查;

县卫计委:负责提供户籍新生人口出生数据,协调相关下属单位提供户籍出生人口名册、出具相关证明,组织实施好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

县民政局:协助做好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关系、烈属的核查确认。

县广播电视台:配合做好招生工作宣传。

县残联:负责落实三残儿童入学保障相关事宜。

县工业园管委会、县高新材料产业园管委会:协助做好审核工矿企业招商引资人员子女入学相应入学资格的核查。

县税务局:协助做好企业、经商人员缴税情况的核查。

县委宣传部:负责消除大班额和招生工作的宣传引导和舆论监测。

县人社局:负责做好务工人员的工伤、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证明出具及核实。

县综治办:配合提供网格化管理相关信息。

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统筹做好学生分流和新生招生工作中的矛盾纠纷调处。

县交通运输局:结合学校布局调整和学生分流工作,对公交线路、趟次、时间进行调整优化,完善校园周边交通基础设施。

各商业银行:配合做好务工人员的工资流水清单打印等工作。

县疾控中心:做好小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等工作。

网供电道县分公司、县自来水公司:配合做好住户用电缴费、自来水缴费等查询证明工作。

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化解分流和招生工作纪律,对违反纪律和工作不力的进行调查,依据程序进行问责。

附件:城区学校学位分流及招生咨询电话

附件:

城区学校学位分流及招生咨询电话

一、咨询电话

县教育局:5235656 5235728 5235007

树湘学校:13874666308(阳老师)

道县五中:2491018 13974661537(张老师)

绍基学校:2358656 (唐老师、魏老师、邓老师、段老师)

敦颐学校:5616677 13874663729(刘老师)

潇水学校:18974654080(胡老师)

道县一小:2369219 13787668059(彭老师)

道县二小:13907468525(周老师)

道县三小:18174666091(杨老师)

进修附小:15874692608(朱老师)13874661001(文老师)

明达校区:15399850537(周老师)

道县五小:17375691296(何老师)

道县六小:13037491297(邓老师)

道县七小:13789203166(何老师)13974663526(成老师)

道县八小:5237329 18153366767(曾老师)

道县九小:5233886(熊老师) 13974664811(曹老师)

     13974669765(范老师)18707417279(何老师)

营江学校:13874662869(吴老师)

敦颐学校岑江渡校区:18507465866(唐老师)

          15580853292(田老师)

濂溪街道办事处:5232066

西洲街道办事处:8851675

上关街道办事处:5251969

东门街道办事处:5235054

富塘街道办事处:5273361

营江街道办事处:5232148

万家庄街道办事处:5331626

二、咨询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3:006:00

三、监督举报电话

县纪委监委:5236673

县教育局:5235502 523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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