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40007/2025-03554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道县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道县人民政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职能部门,简称道县人社局。
负责人:李引文
办公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道县潇水南路488号
办公时间:
夏季工作日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季工作日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业务咨询电话:0746-5223325
邮政编码:425300
内设综合办公室、法规与行政执法股、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人力资源流动管理股、职业能力建设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工资福利与离退休人员管理股、工伤保险股、社会养老保险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等11个股室,下属道县人力资源服务管理中心、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信息中心、道县就业培训中心正股级事业单位3个,道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道县就业服务中心、道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道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副科级事业单位4个。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全县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办法和全省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执行相关社会保障资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录入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执行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规划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监督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全县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相关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县工作或定居相关政策。组织落实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贯彻执行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全省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贯彻执行全省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承担县绩效评估与为民办实事考核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全县所有有关单位绩效评估和全县重点民生实事考核。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省、市表彰奖励制度和拟订县级表彰奖励制度,根据授权承办县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活动相关工作,承担全县评比达标表彰有关工作。
十二、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与县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教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业务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