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40007/2025-01240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道县卫健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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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及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及规章,拟订全县卫生健康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建议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做好全县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与措施的建议。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承担医疗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和医疗卫生救援。负责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的监督管理。
(四)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协助做好食品安全检测工作,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六)拟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重要来宾、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七)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刨新发展。
(九)负责全县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参与援外工作。
(十)管理县疾控局,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和县红十字会的业务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坚持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领导,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弘扬伟大抗疫精神,认真总结固化疫情防控中经过实践检验的经验和模式,着力提高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平战结合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织牢全省公共卫生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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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欧道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