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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4-05986 分类:  
发文机关: 道县自然资源局 发文日期: 2024-02-06
名称: 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举办2024年第一期“自然资源大讲堂”
文号 :    
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举办2024年第一期“自然资源大讲堂”
  • 2024-02-06 08:30
  • 来源: 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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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9日,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举办2024年第一期“自然资源大讲堂”,会议由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黄虎雄主持,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直属事业单位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以及相关业务骨干参加了会议。各县市区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参加。本次大讲堂由用途管制科负责人王和春同志主讲,围绕“建设用地保障相关政策及要求”进行授课,重点讲解了用地保障政策要求,详细解读了用地预审与选址、先行用地审批、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审批、市级权限集体土地农用地转用、临时用地审批、设施农用地等6大类业务的基本要求、基本流程、审查内容、重要政策、批后监管等,并提出了2024年用地保障工作设想。会议要求,要切实做好用地保障工作。根据高质量发展要求,详细准确摸清用地需求,精准制定用地报批计划,倒排工期,提前谋划,对重点项目盯紧看牢,组织专人专班,主动服务,全程跟踪,吃透政策,加强统筹,高效推进用地保障。要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正确处理好用地保障和用地保护之间的关系。项目用地要把耕地保护放在首位,对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连片优质耕地,尽量不占、少占或缓占;对确实无法避让、需占用的,必须严格落实占补平衡,超比例占用耕地的要进行论证和方案比选。要强化节约集约用地意识。项目用地需符合用地定额标准,无标准或超标准的,应当开展节地评价。严格落实“增存挂钩”机制,除国、省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外,在选址阶段引导项目尽量使用存量建设用地,严控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要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依法依规按程序开展征地工作,征收土地预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必须张贴到位,确保群众的知情权。群众签字必须确保真实有效,并达到法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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