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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1-04896 分类:  
发文机关: 道县自然资源局 发文日期: 2021-11-01
名称: 小微企业免缴不动产登记费承诺书 
文号 :    
小微企业免缴不动产登记费承诺书 
  • 2021-11-01 15:11
  • 来源: 道县自然资源局
  • 作者:
  • 【字体:   

小微企业免缴不动产登记费承诺书

本公司(企业)慎重承诺:

本公司(企业)已经认真阅读并知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标准,按照该标准,本公司(企业)属于小微企业,现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稅〔2016〕79 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 号)规定,申请免缴不动产登记费(含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的工本费)。

本公司(企业)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承诺,本公司(企业)将全额补缴免缴的不动产登记费,自愿承担由虚假承诺导致的相关法律责任,依法依规纳入信用记录并接受相应的失信惩戒。

公司(企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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