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2025-06725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道县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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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变更登记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地役权变更登记
二、办理依据:《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及行政法规
三、行使层级:县级
四、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五、办件类型:承诺件
六、申请主体:地役权变更登记应由需役地权利人和供役地权利人共同申请。因共有人的姓名、名称发生变化的,可由姓名、名称发生变化的权利人申请。
七、受理窗口:道县工业大道新政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窗口
八、实施单位:道县自然资源局
九、适用:已经登记的地役权,因下列变更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1.需役地或者供役地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
2.共有性质变更的;
3.需役地或者供役地自然状况发生变化;
4.地役权内容变更的;
5.供役地发生转移导致地役权义务人发生变化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所需材料(视情况提供):申请地役权变更登记的材料包括:
a)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明;
b) 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
c) 需役地或者供役地的面积发生变化的,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其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以及变更后的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和宗地界址坐标等地籍调查成果;
d) 共有性质变更的,提交共有性质变更协议;
e) 地役权内容发生变化的,提交地役权内容变更的协议。
十一、办理说明:申请材料齐全、真实
十二、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三、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十四、是否收费:不收费
十五、收费依据:湘发改价费(2019)597号
十六、咨询方式和监督方式
咨询电话:0746-5228336
投诉电话:0746-5223455
十七、办理流程:

十八、办理时间和办理地址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办理地址:道县工业大道新政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