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2025-06731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道县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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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转移登记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抵押权转移登记
二、办理依据:《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及行政法规
三、行使层级:县级
四、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五、办件类型:承诺件
六、申请主体:抵押权转移登记应由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抵押权人和债权受让人共同申请
七、受理窗口:道县工业大道新政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窗口
八、实施单位:道县自然资源局
九、适用:已有不动产权证的个人向银行、公积金申请贷款办理抵押权首次登记后,因主债权转让导致抵押权转让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抵押权转移登记。
十、所需材料(视情况提供):申请抵押权转移登记的材料包括:
a)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明;
b) 申请一般抵押权转移登记的,还应提交被担保主债权的转让协议;
c) 申请最高额抵押权转移登记的,还应提交部分债权转移的材料、当事人约定最高额抵押权随同部分债权的转让而转移的材料;
d) 原债权人已经通知债务人的材料。
十一、办理说明:申请材料齐全、真实
十二、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三、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十四、是否收费:住宅类80元/件、非住宅类550元/件,符合不动产登记费优惠政策的按政策执行
十五、收费依据:湘发改价费(2019)597号
十六、咨询方式和监督方式
咨询电话:0746-5228336
投诉电话:0746-5223455
十七、办理流程:

十八、办理时间和办理地址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办理地址:道县工业大道新政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