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2025-06733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道县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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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职权更正登记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依职权更正登记
二、办理依据:《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及行政法规
三、行使层级:县级
四、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五、办件类型:承诺件
六、申请主体:不动产登记机构。
七、受理窗口:道县工业大道新政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窗口
八、实施单位:道县自然资源局
九、适用:不动产登记机构发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不动产登记机构应书面通知当事人在 30 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更正登记,当事人逾期不办理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公告 15 个工作日后,依法予以更正;但在错误登记之后已经办理了涉及不动产权利处分的登记、预告登记和查封登记的除外。
十、所需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依职权更正登记应具备下列材料:
a) 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
b) 通知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更正登记的材料和送达凭证;
c) 门户网站或者不动产所在地等指定场所公告 15 个工作日的材料。
十一、办理说明:申请材料齐全、真实
十二、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三、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十四、是否收费:不收费
十五、收费依据:湘发改价费(2019)597号
十六、咨询方式和监督方式
咨询电话:0746-5228336
投诉电话:0746-5223455
十七、办理流程:

十八、办理时间和办理地址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办理地址:道县工业大道新政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