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2025-06727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道县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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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注销登记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地役权注销登记
二、办理依据:《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及行政法规
三、行使层级:县级
四、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五、办件类型:承诺件
六、申请主体:当事人依法解除地役权合同的,应当由供役地、需役地双方共同申请,其他情形可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七、受理窗口:道县工业大道新政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窗口
八、实施单位:道县自然资源局
九、适用:已经登记的地役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地役权注销登记:
1.地役权期限届满的;
2.供役地、需役地归于同一主体的;
3.供役地或者需役地灭失的;
4.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地役权消灭的;
5.依法解除地役权合同的;
6.需役地发生转移,当事人拒绝一并申请地役权转移登记的;
7.其他导致地役权消灭的事由。
十、所需材料(视情况提供):申请地役权注销登记的材料包括:
a)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明;
b) 供役地、需役地归于同一人的,提交供役地、需役地归于同一人的材料;
c) 供役地或者需役地权利消灭的,提交相应材料;
d) 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地役权消灭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
e) 依法解除地役权合同的,提交当事人解除地役权合同的协议;
f) 需役地发生转移,当事人拒绝一并申请地役权转移登记的,提交拒绝办理地役权转移登记的书面材料。
十一、办理说明:申请材料齐全、真实
十二、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十三、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十四、是否收费:不收费
十五、收费依据:湘发改价费(2019)597号
十六、咨询方式和监督方式
咨询电话:0746-5228336
投诉电话:0746-5223455
十七、办理流程:

十八、办理时间和办理地址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办理地址:道县工业大道新政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