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 湖南省人民政府 永州市人民政府
登录 注册 简体 繁体
无障碍 | 适老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办事资料
分享到:
索引号: /2025-06727 分类:  
发文机关: 道县自然资源局 发文日期: 2025-11-20
名称: 地役权注销登记办事指南
文号 :    
地役权注销登记办事指南
  • 2025-11-20 08:30
  • 来源: 道县自然资源局
  • 作者:
  • 【字体:   

地役权注销登记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地役权注销登记

二、办理依据:《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及行政法规

三、行使层级:县级

四、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五、办件类型:承诺件

六、申请主体:当事人依法解除地役权合同的,应当由供役地、需役地双方共同申请,其他情形可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七、受理窗口:道县工业大道新政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窗口

八、实施单位:道县自然资源局

九、适用:已经登记的地役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地役权注销登记:

1.地役权期限届满的;

2.供役地、需役地归于同一主体的;

3.供役地或者需役地灭失的;

4.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地役权消灭的;

5.依法解除地役权合同的;

6.需役地发生转移,当事人拒绝一并申请地役权转移登记的;

7.其他导致地役权消灭的事由。

十、所需材料(视情况提供):申请地役权注销登记的材料包括:

a)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明;

b)  供役地、需役地归于同一人的,提交供役地、需役地归于同一人的材料;

c)  供役地或者需役地权利消灭的,提交相应材料;

d)  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地役权消灭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

e)  依法解除地役权合同的,提交当事人解除地役权合同的协议;

f)  需役地发生转移,当事人拒绝一并申请地役权转移登记的,提交拒绝办理地役权转移登记的书面材料。

十一、办理说明:申请材料齐全、真实

十二、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十三、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十四、是否收费:不收费

十五、收费依据:湘发改价费(2019597

十六、咨询方式和监督方式

咨询电话:07465228336

投诉电话:07465223455

十七、办理流程:

即时办结

十八、办理时间和办理地址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办理地址:道县工业大道新政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