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 滞纳金是便民服务还是增加农民负担 | ||||
收文单位: | 县政府办 | 来信时间: | 2021-02-12 | ||
来信类型: | 农村农业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信访内容: | 今天,老妈将一张欠费330的电费单交给我,我便到鱼田交电费。 收费员说总计410元电费,我想也没想交了700元,也没有看流水单。晚上在家与老妈说了一下,她当时就发飙了,说哪里那么多电费,叫我多事,也因这事大吵。 事后,我也觉得有蹊跷。跑去收费处问明白,原来要交滞纳金80多。 330元电费,滞纳金80多元,对我来说,小事,对老妈来说,可不是小数目。对所有的农民来说,也不是小数目。 滞纳金,每天千分之一,积少成多,对每一个农民来说,就是一个大数目。每一个老人,小孩,他们在家只知道用电,没有多少收入,意识淡薄一些,没有滞纳金的意识。 我觉得滞纳金只是一种便民服务手段,对家民应该象征性收取,而不应该作为一种惩罚手段,真正增加千千万万农民负担的方法,成为供电所一种创收,利润之源。 | ||||
回文单位: | 县政府办 | 办理时间: | 2021-02-18 | ||
内容: | 尊敬的网友您好! 你的来信已收悉,根据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道县仙子脚镇、桥头镇是由私人电网公司供电,现暂未列入国家电网道县供电公司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逾期末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电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三加收违约金,具体比例由供用电双方在供用电合同中约定;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超过 30日,经催交仍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经核实,仙子脚镇农电中心确认按条例收取滞纳金,如有疑问请拨打此电话号码咨询:0746-5591777。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
||||
相关附件: | 无 | ||||
注 | 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只有写信人才能对该回复质量进行评分;请填写写信时系统生成的查询码。 | ||||
来信人评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