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 农村卫生费 | ||||
收文单位: | 县政府办 | 来信时间: | 2024-06-11 | ||
来信类型: | 农村农业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信访内容: | 尊敬的领导:关于蚣坝镇桃李园村收取农村卫生费事项有以下几点问题,一、是否有经过村民委员会代表同意,二、是按照什么标准收取的卫生费用,三、收取农村卫生费用未开具收支发票,汇报完毕,谢谢! | ||||
回文单位: | 县政府办 | 办理时间: | 2024-06-12 | ||
内容: | 尊敬的徐先生: 您好,经调查核实,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卫生费收取是否经过村民委员会代表同意? 蚣坝居委会自2007年开始进行卫生费收取。2022年2月、2023年2月蚣坝居委会召开会议,对卫生费收取标准进行了调整,经公示,无异议。 二、关于卫生费收取的相关标准? 蚣坝居委会收费标准为集镇商户300元/户/年,集镇普通住户200元/户/年,自然村住户120元/户/年。 三、关于农村卫生费是否开具收支发票? 蚣坝居委会对全额缴纳卫生费的住户开具了盖有居委会公章的纸质收据,对只缴纳部分卫生费的住户,由村干部在笔记本上进行登记,待全额缴清后再开具收据。 道县蚣坝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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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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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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