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尿毒症报账问题
收文单位: 县政府办 来信时间: 2025-04-25
来信类型: 劳动和社会保障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1. 情况: 我父亲患尿毒症,已在县人民医院规律透析和住院2年,去年有医保局通知人民医院找我们确认报账(二次报账)也领导了1万左右的报账。现因子女全部在外打工,老人身体无法继续在老家自行透析,需转移到上海。 2. 问题 A. 还可以进行上述报账吗?有电话咨询医保局,但是回复说是出了道县就没有。 B. 上述报账的政策依据是什么?相关文件有吗? C. 在上海透析费用比道县高很多,道县约6000多,上海约9000多,有什么救助渠道。
回文单位: 县政府办 办理时间: 2025-04-27
内容:

尊敬的蒋先生:

您好,1、如果您父亲到上海去住院或门诊透析资料,基本医疗报销是可以按医保的相关政策报销,二次补偿的政策就不能享受了。2、二次报销的政策只是限县内住院或门诊医疗费用,政策依据是道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 【2021】11号文件和道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 【2022】16号文件精神。3、建议患者最好还在我县进行住院或者门诊透析治疗,可以按照政策给予二次报销。

道县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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