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县人民政府
关于何海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道政人 (2023) 10号
县人民政府决定:
何海波同志任县第一中学副校长,免去其县第二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柏先前同志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王重清同志任县第一中学副校长,免去其县东洲学校校长职务;
张日龙同志任县东洲学校校长,免去其县敦颐高级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郭创任同志县第二中学校长职务;
何阳同志任县第二中学校长,免去其县第二中学副校长职务;
张金勇同志任县第二中学副校长;
阳辉同志任县第二中学副校长,免去其县第五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蒋健同志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周贤华同志任县教育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教育局主任督学职务;
免去李世能同志永州工业贸易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职务;
免去何青春同志县第五中学校长职务;
黄勇同志任县第五中学校长,免去其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何胜同志任县第五中学副校长;
彭庚同志任县敦顾高级中学副校长;
免去胡仁同志县绍基学校校长职务;
免去陈高海同志县敦顾学校校长职务;
尹勇同志任县绍基学校校长:
雷校生同志任县敦颐学校校长,免去其县第六中学校长职务;
何辉恩同志任县第六中学校长;
朱号荣同志任县桥头国有林场场长,免去其县桥头国有林场副场长职务;
免去郭件平同志县公安局万家庄派出所所长职务。
任校长、副校长的人员纳入县委管理、不对应行政级别。
道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