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240007/2019-00290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县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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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永州市纪委监委贯彻落实2018年第二次全省贫困县纪委书记例会精神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决定对全县2016年至2018年共4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专项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脱贫攻坚战役,坚持问题导向,对2016年至2018年以来的4个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拉网式”排查,严防项目工程建设中规避招标、弄虚作假、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国家公职人员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索拿卡要等问题,惩治一批违规施工企业,通报一批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问题,为决胜全面小康道州、实现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永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等文件精神,坚持“查纠并举,突出重点”的总体思路,切实解决工程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长效管制,维护正常的项目立项、项目建设的完好秩序。
三、治理时间
专项治理工作从2019年3月20日开始,2019年到9月30日结束。
四、治理内容
(一)重点对象
1.原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室承担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项目管理、资金拨付、项目验收、指导监管等职责的相关人员;
2.乡镇党委、政府承担的原农业综合开发工程项目申报、监督管理、纠纷调处等职责的相关人员;
3.村党支部、村委会承担的原农业综合开发工程项目申报、监督管理等职责的相关人员;
4.参与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等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
(二)主要内容
通过开展“六看六查”,突出工程质量这个关键,把专项治理抓深抓透、落细落实。
1.看合同条款,查是否显失公平方面:①项目合同条款是否设置不合理条件;②是否违反招投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或其他补充协议;③项目合同条款是否有转包等其他违反合同法或有关法律法规等。
2.看公开招投标过程,查是否有违规行为方面:①是否未经程序和权限审批、核准或者备案而进行招投标;以签订阴阳合同或口头承诺等方式,低价中标高价结算或无法定理由增加预算;②是否设置不合理的门槛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转包和违法分包,领导干部干预插手招投标活动;③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是否符合规定,监理单位是否通过招投标确定。
3.看工程质量,查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方面:①是否偷工减料,粗制滥造;②是否违反国家规定工期要求压缩工期、赶进度,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造成严重工程质量问题;③是否随意变更设计造成质量隐患;④是否随意进行工程变更、弄虚作假进行工程签证;⑤是否违反规定对不合格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验收;⑥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等;⑦监理单位是否按规定认真履责。
4.看监管履职,查业主单位、职能部门是否履职到位方面:
(1)建设单位是否存在:①领导干部亲属参与工程建设;②违反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规划、设计方案,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开工建设;③工程安全质量管理薄弱;④项目业主标后合同履约管理不到位、违规拨付工程款。
(2)施工单位是否存在:①施工单位未按设计图纸施工;②未开展工程监理和质量检测,围标串标、不具备资质、无资质和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③其他行政执法主体执行法定工程建设监管和处理处罚程序不到位等;④标后管理过程中谋取私利行为,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项目变更联系单、签证把关不严、签证不实,竣工图审核把关不严,虚增竣工图工程量等问题。
5.看资金管理,查是否规范方面:①建设资金是否做到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专账核算;②是否被挤占、挪用;③是否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拨付。
6.看工程设计,查是否违反“五严禁”方面:①是否在山区推广大断面∪型槽排水渠;②是否在山坡安装∪型槽引水渠;③是否有“∪型渠+预制砖”衬砌形式;④是否大断面排水渠采用预制砖衬砌;⑤是否用预制砖作机耕道路。
五、方法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3月20日至31日)
县农业农村局制定并印发《道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开展动员部署、宣传发动等工作。
2、自查自纠阶段(4月1日至6月30日)
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对全县2016年至2018年来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分项目填写《道县农业农村局高标准农田项目专项治理排查摸底表》。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深入各项目区逐一现场复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自查自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重点项目、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客观、准确地核实情况,并填写《道县农业农村局高标准农田项目专项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经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签字,于6月25日前交县纪委派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
3、集中治理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
一是纪委核查。县纪委按照30%的比例进行核查,有针对性地对自查自纠中问题数量少的项目开展明察暗访,对问题突出的典型问题重点核查,及时进行处理。二是责任倒查。县纪检监察机关对问题排查不全面、自纠整改不落实、履行监管职责不力、处理不到位的,要依纪依规严格追究责任;对相关案件实行“一案双查”,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倒查专项治理的履职情况和“两个责任”落实情况。
4、工作总结阶段(9月1日至9月20日)
县农业农村局在集中清理的基础上,坚持边查边纠边改,以问题为导向,督促各项目实施单位查漏补缺、及时整改落实;边查边建章立制,整理资料归档,深刻剖析问题原因,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六、工作职责
1.单位主管领导: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落实项目整治中是否认真履行的领导、指导、协调督办之责,担负起道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整治主体责任。
2.项目主管领导职责: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整治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问题筛选,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3.财务负责人职责:按财务规定对项目报账等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狠抓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整改,建立工作台账,强化工作措施和规定程序。
4.资料综合负责人职责;做好项目问题整治活动中的相关材料收集和整理,装订归档。
5.乡镇分管领导职责:认真收集整理项目涉及村组反映的各种问题,协助专项整治部门按期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6.县纪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及审计工作人员职责:切实履行好日常监督检查和再监督、再检查职能,督促专项整治部门和项目所在乡镇按要求对各项目进行地毯清理整治,加大执纪问责力度,确保问题自查到位、纠正到位、整改到位。
七、工作要求
1、领导小组
成立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分管农业副县长任顾问,县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纪检监察室、计财股、土肥站主要负责人,原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项目股、资金股、综合股主要负责人,项目所在乡镇分管领导为成员。承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治理工作。并请县审计局相关工作人员,县纪委派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成员参与专项治理工作。
2、传导工作压力。县农业农村局发挥主体作用,全面自清家底,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认真做好组织协调、信息综合等工作。县纪委要及时开展监督检查,倒逼相关单位扛责在肩。
3、注重问题导向。要把发现问题、查处问题、解决问题贯彻始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要见人见事见结果,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注重将排查问题、落实整改、加强监管、完善制度有机衔接,并与其他专项行动统筹协调推进。
4、强化执纪问责。县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主动深入村组,深入项目一线,切实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凡自查出来并及时纠正且未造成实质损失的,可按照“四种形态”考虑适当从轻处理;对治理工作迟缓的,要重点核查、促其整改;对拒不自查、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以及组织领导不到位、方法措施不得力的,严格追究相关单位的“两个责任”;对涉嫌犯罪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附表:1.道县农业农村局土地治理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摸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