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 湖南省人民政府 永州市人民政府
登录 注册 简体 繁体
无障碍 | 适老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履职依据 > 县直部门规范性文件
分享到:
索引号: 4311240007/2025-37980 发文日期: 2025-11-10 发布机构: 道县人民政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主题词: 电子警察抓拍
统一登记号: DXDR-2025-60024 信息时效性: 有效 文号 : 道公交[2025]25号
关于启用摩电车辆非现场违法AI电子警察抓拍的通告
  • 2025-11-10 10:18
  • 编辑:
  • 作者:
  • 来源:道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字体: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道县公安交警决定对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违法载人、不按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违法改装等多种违法行为启用电子警察AI自动识别系统抓拍。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增AI“电子警察”设施位置

1

道县营阳大道 五洲路口

2

道县道州北路 周家坊路口(新二中路口)

3

道县潇水北路 谷源学校路口

二、相关规定

上述3处自动抓拍违法行为的电子监控取证设备于20251111日零时启用。根据电子监控取证抓拍设备AI识别记录凡有相关违法行为的,我大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对驾乘人员处以处罚

三、政策时限

本文件自2025年11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十年。

特此通告

道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115

关于启用摩、电车辆非现场违法电子警察抓拍的通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