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240007/2026-38133 | 发文日期: | 发布机构: | 道县人民政府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电子警察抓拍 |
| 统一登记号: | DXDR-2025-60028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 文号 : | 道公交[2025]29号 |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大队决定于2025年12月25日零时起启用道县营阳大道四个主要交通路口抓拍:“1、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2、驾驶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3、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5、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6、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等交通违法行为电子警察自动抓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电子警察”设施位置
|
1 |
道县营阳大道 五马归槽路口(营阳大道 道州路口) |
|
2 |
道县营阳大道 沿河路口 (营阳大道 潇水三桥南路口) |
|
3 |
道县营阳大道 氮肥厂路口 |
|
4 |
道县营阳大道 五洲路口 |
二、相关规定
上述抓拍影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电子监控取证设备于2025年12月25日零时启用。根据电子监控取证抓拍记录,上述位置凡有相关机动车违法行为的,我大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驾驶员处以记分、罚款。
特此公告!
道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