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大队起草了《关于启用道县营阳大道四个路口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的公告》。
二、主要内容
新增“电子警察”设施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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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道县营阳大道 五马归槽路口(营阳大道 道州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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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县营阳大道 沿河路口 (营阳大道 潇水三桥南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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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道县营阳大道 氮肥厂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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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道县营阳大道 五洲路口 |
四、相关规定
上述抓拍影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电子监控取证设备于2025年12月25日零时启用。根据电子监控取证抓拍记录,上述位置凡有相关机动车违法行为的,我大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驾驶员处以记分、罚款。
四、起草依据
为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更好地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我大队指派相关业务股室和辖区中队民警深入上述电子警察抓拍地进行实地勘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相关要求,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和通过《关于启用道县营阳大道四个路口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的公告》。
五、政策时限
2025年12月25日零时起启用道县新增电子警察抓拍设备。
道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5年12月19日
《关于启用道县营阳大道四个路口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