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县摩托车、电动车行车秩序,改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有关规定,道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二轮、三轮摩托车(含电动车)和四轮非标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整治时间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并长期坚持。
二、整治对象
二轮、三轮摩托车(含电动车)和四轮非标电动车等车辆。
三、整治内容
骑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假牌套牌、逆向行驶、闯红灯、违法载人、非法改装、逾期未报废、超员超载、涉牌涉证、飙车炸街、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整治措施
(一)对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二)对典型违法行为和案例,将通过县内媒体进行曝光。
(三)对拒绝、对抗和阻碍公安交警执行职务、扰乱公共秩序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配合公安交警开展二轮、三轮摩托车(含电动车)和四轮非标电动车等车辆专项整治行动,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服从管理,安全文明出行,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五、起草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条和第八十八条的相关要求,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讨论和通过《道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开展二轮、三轮摩托车(含电动车)和四轮非标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六、政策时限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并长期坚持。
道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5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