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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40007/2025-03604 分类:  
发文机关: 道县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5-10-29
名称: 关于道县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的通知
文号 :    
关于道县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的通知
  • 2025-10-29 17:13
  • 来源: 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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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一次性创业补贴(含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和经营场所租金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永人社函〔20252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道县2025年度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就业重点群体(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脱贫劳动力、退捕渔民)或参加过创业培训人员需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在道县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初创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时间在5年以内。

2.企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吸纳3名及以上劳动者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且处于正常缴纳状态;个体工商户正常经营1年以上,吸纳2名及以上劳动者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且处于正常缴纳状态。

3.申报一次性创业补贴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属于就业重点群体(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脱贫劳动力、退捕渔民)或参加过创业培训,且法定代表人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份的30%。

2)大学生需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在永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初创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时间在5年以内。

2.正常经营1年以上,吸纳1名及以上劳动者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且处于正常缴纳状态。

3.法定代表人属于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学生(在校学生及毕业2年内),且法定代表人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份的30%。

二、补贴标准

1.就业重点群体(含创业培训人员)补贴标准。根据吸纳城乡劳动者就业人数申请5000至10000元不等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吸纳城乡劳动者就业人数取申报年度平均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人数。初创企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吸纳3名及以上劳动者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且处于正常缴纳状态,按照吸纳3人补贴5000元,吸纳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补贴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0元;个体工商户正常经营1年以上,吸纳2名及以上劳动者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且处于正常缴纳状态,按照吸纳2人补贴5000元,吸纳2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补贴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0元。已经享受过同一项目补贴的,不能重复享受。

2.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根据吸纳城乡劳动者就业人数申请10000至20000元不等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吸纳城乡劳动者就业人数取申报年度平均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人数。吸纳1人的按10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吸纳1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1000元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0元。已经享受过同一项目补贴的,不能重复享受。

三、申报资料

1.填写《永州市2025年度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或《永州市2025年度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2)。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核验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营实体在银行开设的对公账号或注册个体工商户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号。公司股权分配证明资料。

3.人员类别证明资料:

(1)返乡农民工需提供道县行政区域范围内户籍地乡镇(街道)或村(社区)出具的返乡创业佐证资料;

(2)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退捕渔民无需提供佐证资料,由经办部门在信息系统中核实;

(3)法定代表人参加创业培训需提供获得的结业证书;

(4)法定代表人属于大学生群体的相关证明材料(以申报补贴时间为准)。在校生需提供在校证明,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需核验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正常经营1年以上有效证明资料。税务部门开具的纳税凭证(按季度提供即可)或银行经营流水(银行流水多的企业,可视情况每个季度抽取1天提供即可)等。

四、申报地点

道县新政务中心二楼人社局B16就失业窗口。

五、申报时间

2025年11月10日止。

未尽事宜和政策调整,以具体文件为准,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0746-5223645。

附件:1.永州市2025年度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2.永州市2025年度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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