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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40007/2026-38707 发文日期: 2026-10-16 发布机构: 道县人民政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主题词: 组账村管乡代
统一登记号: DXDR-2026-50001 信息时效性: 有效 文号 : 道农联〔2026〕9号
关于印发《道县农村“组账村管乡代”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26-10-16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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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 来源:道县农业农村局  道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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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道县农村“组账村管乡代”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道县农业农村局        道县财政局

2026年9月12日

道县农村“组账村管乡代”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健全村级、组级财务管理制度,堵塞农村财务管理漏洞,防范基层廉政风险,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夯实乡村治理根基。根据《湖南省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及省市关于农村“三资”规范化管理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农村财务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县统筹、部门指导,乡主责、村主体”的工作原则,以规范农村财务运行为核心,以健全监管体系为抓手,在依法依规、尊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选择权的前提下,稳步推行组账村管、账务乡代管的管理模式,厘清村组级账务管理权责,统一财务核算标准、收支流程、监管机制。彻底解决农村组级账务混乱、收支不规范、公开不透明、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构建“权属明晰、权责统一、收支规范、监管到位、公开透明”的农村财务管理新格局,推动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阳光化。

二、工作原则

1.权属不变,权责清晰。严格坚持村民小组、村集体企业集体资金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不变,债权债务归属不变原则。账务代管不改变原有集体资产权属,仅规范核算与监管流程,明确村级归集管理、乡镇监督代管的分级权责。

2.依法依规,规范运行。严格遵循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政策要求,统一账务核算、票据使用、审批报销、档案管理标准,杜绝违规收支、坐收坐支、私设账外账等行为。

3.民主公开,全程监督。健全村民民主理财机制,所有账务收支、资产变动、收益分配等情况定期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及群众监督。

4.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结合各乡镇、各村组实际,分类规范组级账务,分步推进整改规范、建章立制,不搞一刀切,确保工作平稳有序、落地见效。

三、管理范围

(一)组级账务:已建立规范财务制度且运行良好的村民小组,经乡镇审核确认后可暂不纳入,实行逐步过渡,涵盖组级集体土地流转收益、集体资产租赁收入、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公益事业筹资筹劳资金、集体分红及其他各类组级集体收支账务。

(二)村级统筹账务:村级日常收支账务统筹纳入乡级代管体系,与组账分账核算、统一监管。

四、核心管理模式

在尊重组级集体经济组织自主权和履行民主程序的前提下,由组级集体经济组织自愿委托村级归集或乡镇代管,实行组账村管、账务乡代、分账核算、统一监管模式,构建“村级初审统筹、乡镇代管核算、全程阳光监管”的三级管理体系。

(一)组账村管,规范基层末梢账务

引导村民小组通过民主程序自愿委托村级归集管理,或委托乡镇代管中心代理记账。各村设立组级账务专户,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收支两条线”管理。组级所有收入必须及时足额存入村(组)级专户,严禁村组干部私自保管现金、坐收坐支。组级支出由村民小组提议、村民代表议事表决、村级审核把关,由村级报账员汇总上报乡镇代管中心核算。

(二)账务乡代,统一专业规范核算

乡镇人民政府依托“农村财务代管中心”,对辖区内村级、组级全部账务实行统一代管、统一核算、统一归档。乡镇代管中心配备专职财务人员,负责账务审核、会计核算、票据管理、报表编制、档案留存等工作,村级仅保留专职报账员,负责日常收支对接、凭证收集、报账上报工作,实现“村级管收支、乡镇管核算”的专业化分工。

五、主要工作内容

(一)全面清产核资,摸清账务底数

各乡镇牵头,联合村“两委”(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监事会),对辖区内所有村民小组、村集体企业开展全面清产核资工作。重点清查集体资金、固定资产、集体土地、经营性资产、债权债务、未结项目等,逐组、逐企建立资产账务台账,详细登记资产数量、权属、使用状态、收支明细。对清查发现的账外资产、闲置资产、呆账坏账、违规收支问题,逐一梳理、分类登记、限期整改,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彻底厘清历史遗留账务问题。

(二)规范账户管理,统一资金管控

由乡镇会同金融机构依法依规逐户甄别,对确属违规开设的账户按程序予以注销,对合法开设的账户予以保留并纳入统一管理。对不同法律性质的市场主体实行分类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执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所有集体收入全部纳入对应专户管理,所有支出严格按照审批流程拨付,严禁私设小金库、账外账,严禁公款私存、截留挪用集体资金。

(三)健全审批流程,规范收支行为

1.收入管理:所有村级、组级集体收入必须5个工作日内缴存到集体专户,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缴存的,应书面说明原因并限期补缴,开具正规集体票据,票据由乡镇代管中心统一领用、核销,杜绝白条入账、无票收支。

2.支出审批:严格执行“分级审批、集体会审”制度。小额支出由经办人签字、村务监督委员会(监事会)审核、村主任(理事长)审批;大额支出、组级集体支出需经村民代表大会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公示无异议后,按流程上报乡镇代管中心审核拨付。单笔支出金额标准按照《道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细则》执行。

3.报账管理:村级报账员按月整理收支凭证,完善签字审批手续,统一向乡镇代管中心报账,乡镇中心严格审核凭证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一律不予入账。

(四)统一核算标准,规范财务档案

乡镇代管中心严格按照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制度,对村级账、组级账实行分账核算、独立记账,精准区分公益支出、组级民生支出,按月生成财务报表、年度生成财务决算。同时健全财务档案管理制度,对收支凭证、会计账簿、报表、合同、会议记录、公示资料等财务资料统一整理归档、专人保管、专柜存放,确保财务档案完整规范、可查可溯。

(五)落实财务公开,强化民主监督

严格执行财务公开制度,坚持“按月公开、季度公示、年度决算公开”。村级、组级财务收支、资产变动、收益分配、项目资金使用等情况,必须在各村村务公开栏、线上公开平台全面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重大财务事项应在发生之日起5日内公布,接受群众质询、及时答复。村务监督委员会(监事会)全程参与财务审核、清产核资、收支监督工作,常态化监督村级财务运行,及时受理群众咨询和举报,保障群众监督权利。

六、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工作分四个阶段推进,全县统一部署、全域覆盖、逐项落实。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底前)

召开全县工作动员部署会,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流程和时限。各乡镇、各村组层层召开专题会议,开展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解读“组账村管乡代”工作要求,统一干部思想,明确工作职责,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清查整改阶段(8月中旬前)

各乡镇组织专班,对辖区内所有村组开展全方位清产核资和账务排查,全面梳理账务问题、资产底数、债权债务。建立问题台账、整改台账、资产台账,实行“台账式管理、销号式整改”,对违规收支、账实不符、私设账户等问题限期整改到位,全面规范前期账务。

(三)实施和建制阶段(8月下旬—11月下旬)

理顺村账乡代管体系,完成所有违规账户注销、规范专户开设,各乡镇按不低于30%的试点覆盖率落实组账村管制度,统一纳入乡镇账务代管体系。完善财务审批、收支管理、公开公示、档案管理、监督问责等配套制度,规范财务操作流程,实现全县农村账务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监管。

(四)巩固提升阶段(12月上旬起长期坚持)

总结试点工作,开展全覆盖自查核验,查漏补缺、整改提升,逐步推进全面完成“组账村管乡代”工作。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监管机制。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账务抽查、专项督查,持续规范农村财务运行,坚决杜绝问题反弹,全面巩固工作成效。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审计局、纪委监委、组织部、农经站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工作落地。各乡镇成立相应工作专班,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村级党组织书记为村级直接责任人,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部门联动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统筹工作,负责政策指导、工作督导;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监管、账务规范、经费保障和代管人员业务培训;县审计局负责常态化审计监督、专项审计核查;县纪委监委负责执纪问责,严查财务违纪违规问题;县委组织部负责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调度集体经济发展和落实中央扶持壮大集体经济项目工作;县农经站负责政策指导服务、业务培训服务;各乡镇负责日常监管工作,落实监管主体责任。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业务培训

分层分类开展财务业务培训,重点对乡镇代管中心财务人员、村级报账员、村“两委”(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监事会)成员开展政策法规、账务核算、票据管理、审批流程等业务培训,提升基层财务人员专业能力,规范基层财务操作,从源头杜绝账务不规范问题。

(四)强化督查问责

建立常态化督查考核机制,将“组账村管乡代”工作纳入各乡镇、各部门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年度考核重点内容。工作专班定期开展专项督查、随机抽查,对工作推进滞后、整改落实不力、账务管理混乱的乡镇和村集体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存在截留挪用集体资金、私设账外账、违规收支、侵占集体资产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强化长效管理

健全农村财务常态化监管、定期核查、动态公示、审计监督 长效机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对账务代管工作中的争 议,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提起诉讼。持续规范村级、组级账 务管理,常态化排查整治财务风险,不断提升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农村集体资产安全、保值增值,为全县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附件:关于印发《道县农村“组账村管乡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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