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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县财政局 道县教育局对《道县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 2026-05-11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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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道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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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案》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学前教育发展的工作部署,通过加大财政投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最大限度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减轻家庭经济负担,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切实维护教育公平和民生福祉,特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制定依据

起草过程中,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国办发〔2025〕27号《湖南省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实施方案》(湘财教2025〕37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为该方案的制定依据。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有关事项:一是明确免保教费对象与标准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教费,民办幼儿园同阶段适龄儿童参照公办园标准减免。公办园按园所等级确定减免标准:简易园1300元/人/期、标准园1500元/人/期、县示范园1900元/人/期,省、市示范园据实补助;民办园减免额不超过自身收费标准,超出部分可按规定向家庭收取。二是落实资金补助与分担机制。财政部门按实际免学费儿童人数、生均收费水平对幼儿园予以补助,以实际减免情况为拨款清算依据,严禁资金违规截留、挤占、挪用。中央与省级按6:4分担补助资金,省级承担的40%部分由省、县按7:3分担;本地生均收费超出省级核定标准的部分,由县本级财政承担。三是强化配套保障政策。在免保教费基础上,延续本地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政策,做好与免费政策的有效衔接;鼓励社会捐资助学,要求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按比例计提资助经费,健全多元投入机制。同时,落实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付制度,将公办园教师工资足额纳入财政保障,提升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标准。四是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县财政局、教育局落实资金管理主体责任,统筹资金使用并加强监控、清算与公开,严肃查处资金使用违规行为;教育部门强化幼儿学籍信息管理,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幼儿园收费监管;县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等部门广泛宣传解读,营造良好氛围。五是引导社会与个人自觉执行。全县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免费学前教育政策,杜绝违规收费;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方案相关规定,不违规缴纳或索要超出减免标准的费用,共同维护教育公平与民生福祉。

道县财政局 道县教育局对《道县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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